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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营业税时,单位或个人自己新建(自建)建筑物的,如何确定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2-25 00:07:03 人浏览

导读:

单位或个人自己新建(自建)建筑物后销售的,自建行为视同提供应税劳务。其营业额的确定应当按纳税人当月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者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不能按照上述方法确定的,按纳税人最近时期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者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单位或个人自己新建(自建)建筑物后销售的,自建行为视同提供应税劳务。其营业额的确定应当按纳税人当月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者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不能按照上述方法确定的,按纳税人最近时期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者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若还无法确定,则可按下列公式核定计税价格: 计税价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其中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税务机关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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