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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2-09 14:00:58 人浏览

导读:

1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并加盖公司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3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下面由法律快车知识编辑整理提供:分公司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应提交哪些文件。

  1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并加盖公司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的,提交责令关闭的文件。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应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决定.

  4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本、副本。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公司法律师提示

  分公司在提交以上材料时应注意:

  (1)《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http://qyj. saic.gov.cn)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他申请材抖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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