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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企业名称是否要跟招牌名称一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19 13:50:40 人浏览

导读:

营业执照的名称是属于公司的名字,但是很多的时候也会有跟公司招牌的名字不一样的,但是很多的人对于这个是不清楚的,可以好好了解一下,所以营业执照企业名称是否要跟招牌名称一致?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个相关的知识点。

  营业执照的名称是属于公司的名字,但是很多的时候也会有跟公司招牌的名字不一样的,但是很多的人对于这个是不清楚的,可以好好了解一下,所以营业执照企业名称是否要跟招牌名称一致?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个相关的知识点。

  一、营业执照企业名称是否要跟招牌名称一致

  门头名称必须要与营业执照一致。若当地工商局发现门头名称也营业执照内容不一致一般会要求更改,建议在门头的右下角写上公司的名称。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个体工商户名称牌匾可以适当简化,但不得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个体工商户名称牌匾可以适当简化,但不得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

  二、营利性医疗机构是否需要办理营业执照

  1、《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规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还需到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2、国家工商局《关于医疗机构登记问题的答复》中规定:

  (1)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28条、第35条第2款的规定,对由国家核拨经费的医疗机构,可以不登记注册;凡国家不再核拨经费,实行企业化经营的事业单位,包括医疗机构,均应办理登记注册。

  (2)凡是从事医疗业务的各类企业,包括实行股份制、独资、合作、合作经营的,均应办理登记注册。

  3、国务院发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对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市场准入条件规定为:“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

  三、变更公司名称需要什么资料

  变更公司名称需要提交营业执照、变更前后公司的名称等的资料,具体的资料如下:

  (1)领取核名通知书 网上名称变更预核准通知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公章

  (2)将材料交给受理窗口 变更申请书、法人及股东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公司章程、授权委托书、产权证明、核名通知书、《股东名录》、《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注册资金缴付情况表》、股权转让协议

  (3)领取营业执照 受理单、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刻章备案 授权委托书(刻章公司制作)、法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5)变更机构代码 原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含代码卡)、变更后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变更登记证 税务变更登记表(窗口领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旧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公司章程复印件、房产证明复印件、房租合同、房租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7)银行变更基本账户 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正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租房合同、产权证明、原公司支票购买证、未用完的支票、财务章、人名章、公章

  (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关于营业执照企业名称是否要跟招牌名称一致的相关介绍,营业执照的名称是需要和招牌上的名称一致的,是不可以不一致的,对于这些都是可以好好的去了解一下,如果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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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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