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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转让个人,谁交印花税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06 17:03:17 人浏览

导读:

个人股权转让印花税主管税务机关是企业所在地的地税机关。印花税纳税单位的各项应税凭证在书立、领受时贴花完税。同时须自行设立印花税专用登记簿,将合同名称、签订日期、税率、对方单位名称、应税凭证所载计税金额、按日、序时逐笔记载,以便于汇总申报及税务部门监督检查。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个人股权转让印花税主管税务机关是企业所在地的地税机关。印花税纳税单位的各项应税凭证在书立、领受时贴花完税。同时须自行设立印花税专用登记簿,将合同名称、签订日期、税率、对方单位名称、应税凭证所载计税金额、按日、序时逐笔记载,以便于汇总申报及税务部门监督检查。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股权转让印花税由谁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八条: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六条:产权转移书据由立据人贴花,如未贴或者少贴印花,书据的持有人应负责补贴印花。所立书据以合同方式签订的,应由持有书据的各方分别按全额贴花。当事人如果各执一份,则均应全额征税。

  二、股东转让股权的规定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公司股权转让个人,谁交印花税的全部内容。公司股权转让的,可以转让给股东或者股东以外的人,如果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人,则应当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如果您还不懂,可以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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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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