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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在异地注册分公司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3 14:24:57 人浏览

导读:

很多公司规模开始扩大想成立新的公司时,不知道到底要成立子公司还是分公司,这两者还是有很大的区别,分公司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等,那么怎样在异地注册分公司?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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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怎样在异地注册分公司

  1、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2、提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文件,包括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营业场所使用证明等;

  3、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办理备案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分公司的特征

  (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2)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4)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5)分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三、分公司能否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分公司可以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怎样在异地注册分公司的相关内容,按照法律的规定,开分公司要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需要提交相关的材料给工商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如果不符合登记标准,则不予以登记设立。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快车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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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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