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公司法 > 公司解散清算 > 公司清算 > 吊销后一定要清算吗

吊销后一定要清算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5-28 16:02:36 人浏览

导读:

对公司作出吊销的决定只能是由行政机关作出,吊销的是公司的营业执照,并不是公司的法人资格,公司仍然有法人资格,但是已经不具备继续经营的可能,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进行详细地介绍吊销后一定要清算吗有关内容。

  对公司作出吊销的决定只能是由行政机关作出,吊销的是公司的营业执照,并不是公司的法人资格,公司仍然有法人资格,但是已经不具备继续经营的可能,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进行详细地介绍吊销后一定要清算吗有关内容。

  一、吊销后一定要清算吗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在十五日内组织清算,以实现债权人的利益。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二、公司如何分配剩余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对于清偿了全部公司债务之后公司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取得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权,是公司股东权益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公司股东的基本权利。

  三、吊销后的清算问题有哪些

  1、清算主体。按照《公司法》等规定,国有企业终止后,清算主体为其上级主管部门;集体企业终止后,清算主体为其开办单位;联营企业终止后,清算主体为其各联营投资主体,子公司的清算主体是母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终止后,清算主体为其全体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后,清算主体为其股东大会选定的股东或董事会;独资企业终止后,清算主体为唯一投资人。

  2、清算责任。即在企业终止后,由清算主体依据《公司法》、民法典以及《企业法》,在限定期限内清理企业债权债务的法律责任。当清算主体在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长时间内不履行清算义务,或在人民法院限定的期限内不尽清算责任,客观上致使企业财产流失、贬值,或私分企业财产,造成善意第三人的债权因此无法全部实现的,清算主体应当对此向善意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清算程序。《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企业法人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机关应当收缴其公章,并将其注销登记情况告知其开户银行,其债权债务由主管部门或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公司法》规定,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属于法定解散范畴,应当予以解散,并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逾期不成立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报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工商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综上所述,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是需要进行清算的,但是最终是否进入破产程序还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吊销后一定要清算吗内容。如果您有需要进一步了解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的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