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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任职决定是怎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3-30 09:45:14 人浏览

导读:

任何一个企业,都有着自己公司的一些管理制度,其中就包括有人事管理,对于企业来说,人事的一些任免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好的领导者,可以给公司带来更多效益,如果人员任职有调动的话,一般需要发一份任职书或者免职通知,那么公司任职决定是怎样?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任何一个企业,都有着自己公司的一些管理制度,其中就包括有人事管理,对于企业来说,人事的一些任免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好的领导者,可以给公司带来更多效益,如果人员任职有调动的话,一般需要发一份任职书或者免职通知,那么公司任职决定是怎样?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公司任职决定是怎样

  公司各科室:

  为适应新形势下公司经营发展需要,20____年____月____日经公司股东会议决议,决定对以下同志进行新的人事任免,现予以公布:

  任命:

  ______同志为公司财务科科长,主持公司财务部门的日常工作,履行工作职责。

  ______同志为公司统计科科长,主持公司统计部门的日常工作,履行工作职责。

  免去:

  ______同志财务科长职务。

  ______同志统计科长职务。

  特此通知

  二〇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1、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股份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任职。

  2、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持有股份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也不是股份公司前10大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持有股份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单位任职,也不在股份公司前5大股东中的法人单位任职。

  4、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股份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企业担任董监高职务(含独立董事)。

  5、本人所任职的中介机构最近一年以内没有为股份公司提供过财务、法律、咨询等中介服务。

  6、本人不在为股份公司提供借款的贷款银行任职。

  三、执行董事的任职条件

  执行董事的任职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公司任职决定是怎样等知识,由此可见,公司的任职决定主要是对人事的任免,只需要写明任命人员的基本信息、任命职位以及任职时间等内容就可以了,如果有免职的,也同样要写明所免职的人员信息。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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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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