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的清偿顺序是什么样的
导读:
公司设立之后,要通过经营获取经济收益,同时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会产生债务债权关系,公司无法偿还债务的时候,债务人可以申请破产,但是对于所欠的债务要依法清偿,而且是有清偿顺序的,那么公司破产的清偿顺序是什么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1、债权人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新公司只是原债务公司改头换面的公司,就可以通过律师向其负责人出示证据,迫使原债务人积极还款。如果债务人不主动配合,可以诉之于法律,需要说明的是,这些证据必须是书面文件和证据。
2、如新公司与原债务公司是同一负责人,可通过对债务负责人原公司的起诉来达到有权传唤新公司负责人的目的。通过法庭问询来查出原债务公司的资产是否被转移到新公司的名下。
3、如果原债务公司负责人或股东曾出具过书面还款保证或新公司出具过书面还款承诺,那么可以依此向债务公司负责人或股东或新公司追讨债务。
4、以上可自己调查或委托专业公司获取追债证据,尽早追讨,以获得利益保障。
依照新《企业破产法》第125条第2款的规定,如果是因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在任何企业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破产宣告使得有财产担保或者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可以经由担保物或者特定财产获得优先清偿;对于其他的不享有特定财产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人来说,只能依照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通过法定程序来集体确定分配方案,从破产财产中获得清偿。
破产宣告裁定的作出,不仅对债务人和债权人发生法律效力,而且可能对相关的第三人也发生相应的效力,影响他们权利义务关系的实现。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公司破产的清偿顺序是什么样的”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公司破产后,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在按法定的顺序清偿费用,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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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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