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有限公司与个人独资的区别
导读:
个人有限公司与个人独资公司在公司法上是有区别的,因此在进行区分的时候,是根据公司的不同特点来,从而才是可以区分清楚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个人有限公司与个人独资的区别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1、投资主体不同。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2)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2、法律形式不同。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法定的民事主体,具有法人资格。
(2)个人独资企业是非企业法人。
3、税收征缴规定不同。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税法规定,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2)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2000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比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4、投资者责任承担不同。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仅在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情况下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5、财务核算不同。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核算要求高于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个人独资企业则只需依法设置会计帐簿,进行会计核算,无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依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责任以投资额为限。如果没有虚假出资、欠缴出资、抽逃注册资本、转移公司财产等行为,就不必以其他财产来偿还公司债务。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承担的债务只是这个公司的资产来承担,不会涉及到股东的个人财产。简单说也就是这个公司的50万注册资金不足以承担100万的外债的时候,这个公司就是破产了。不能偿付的债务也是不能追偿的。无论出资人是几个都是以自己的那部分出资对外承担债务责任。也就是公司的资产承担对外责任,是不会涉及到股东的个人财产。
1、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已经于2018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
2、新法具有两大亮点:
(1)允许一个自然人或法人投资设立一人有限公司,而以前则要求至少两人;
(2)根据新《公司法》,一个自然人或法人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并一次足额缴纳,而以前注册资本最低为50万元。新《公司法》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突破“有限责任公司至少要有两个股东”的限定。工商人员形象地称之为“一个人公司”。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所以在进行不同的公司类型区分的时候,要根据对应的法律规定来才行。好了以上就是个人有限公司与个人独资的区别的相关内容了,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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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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