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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收购意向协议是什么意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2-15 01:34:49 人浏览

导读:

一个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其盈利收入除了自身的经营收益还有可能是公司的投资收益,如果一家公司的投资有着较高的汇报率,其他企业、个人等主体就有可能对该公司进行收购签订意向书,那么股权收购意向协议是什么意思,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一个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其盈利收入除了自身的经营收益还有可能是公司的投资收益,如果一家公司的投资有着较高的汇报率,其他企业、个人等主体就有可能对该公司进行收购签订意向书,那么股权收购意向协议是什么意思,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一、股权收购意向协议是什么意思

  股权收购是指以目标公司股东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为收购标的的收购。控股式收购的结果是A公司持有足以控制其他公司绝对优势的股份,并不影响B公司的继续存在,其组织形式仍然保持不变,法律上仍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B公司持有的商品条码,仍由B公司持有,而不因公司股东或股东股份数量持有情况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改变。商品条码持有人未发生变化,其使用权当然也未发生转移。

  二、股权收购流程有哪些

  第一,起草、修改股权收购框架协议;

  第二,对出让方、担保方、目标公司的重大资产、资信状况进行尽职调查;

  第三,制定股权收购合同的详细文本,并参与与股权出让方的谈判或提出书面谈判意见;

  第四,起草内部授权文件(股东会决议、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等);

  第五,起草连带担保协议;

  第六,起草债务转移协议;

  第七,对每轮谈判所产生的合同进行修改组织,规避风险并保证最基本的权益;

  第八,对谈判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或风险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第九,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第十,协助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的工作;

  第十一,办理公司章程修改、权证变更等手续;

  第十二,对目标公司的经营出具书面的法律风险防范预案(可选);

  第十三,协助处理公司内部授权、内部争议等程序问题 (可选);

  第十四,完成股权收购所需的其他法律工作。

  三、股权收购风险有哪些

  收购者成为被收购公司的股东,可以行使股东的相应的权利,但须承担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责任有鉴于此,在这种股份买卖协仪签订以前。收购者必须对该公司债务调查清楚。收购后若有未列举的债务,可要求补偿。

  具体的操作方法是:收购者应要求将部分收购价款“定期存单形式放在律师事务所,备收购后新增的债务补偿之用在收购股权的买卖中.负债问题有时确实很难把握,因为有些结果有待于未来不确定事件发生或发生后,才能证实,称之为“或有负债”。

  主要是因租税争讼、侵权行为等可能造成的损失,以及对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而可能造成损失的赔偿。或有负债发生的可能性有多大,在整个收购过程中是很难估算的。此外,债权问题有时也很难把握,能否回收,可能发生多少坏账,无法判断。因此,收购股权的风险大而在收购资产的买卖中不会发生或有负债,收购中只要重视每项资产的清点,使其与契约上所列相符。收购资产当事双方在买卖完成岳投有续存的法律责任,收购公司无须承担被收购公司的债务(除整体收购)。一般地说,企业资产出售的是全部资产或部分资产,如果被收购企业将其全部的资产出售,该企业就无法经营,只能被迫解散。

  综上所述,股权收购意向书是收购方与被收购方签订的股权所有权转移的协议,是收购方取得被收购企业控股权的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注意是是收购方在收购之前需要做好相关的调查以免承担不必要的债务。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股权收购意向协议是什么意思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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