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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司股东需要本人在现场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28 18:37:19 人浏览

导读:

变更公司股东并不一定要本人在现场,当事人也可以委托专业人士代为办理。在委托书中需要明确委托办理的权限和范围,还需要携带其他材料。更多关于变更公司股东需要本人在现场吗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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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变更公司股东需要本人在现场吗

  可以由公司员工带相应的材料到工商局办理即可。如果你是新任命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在办理是出示身份证原件。 法人变更需要一系列的流程和手续,需要每个股东的亲笔签名,法人不到场另外一个股东持法人的身份证、有关文件和委托书也可以办理。

  二、股权转让方式有哪些

  1、内部转让。股东之间转让股份时较为自由,双方只要成立转让合同,进行内部登记和外部登记即可,除非转让合同需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批准的才能转让的除外。

  2、外部转让。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东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其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述规定充分考虑了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特点,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时,肯定了股东的优先权,设定了转让程序,既保证了转让股东的权益,也保障了公司的稳定性。对股权的转让,我国公司法虽然给予了一定的限制,但同时也充分尊重股东的意思自治,允许股东在章程中事先设定转让的办法。

  3、强制转让。当股东本人作为债务人不履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时,人民法院可以强行转让股东的股权以清偿其债务,但此时也要考虑有限公司“人合性”的特点,尽可能避免债权人作为外来者进入公司的治理结构,同样给予公司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但为防止其他股东和债务人股东恶意串通无限期的拖延,保证债权人的利益,对其他股东优先买取权作了时间上的限制。即:“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股权转让的分类有哪些

  1、按受让的对象是否为公司的股东为标准,可以分为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内部转让是公司的股东之间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外部转让是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2、按转让人是否自愿为标准,可以分为强制转让和协议转让。强制转让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权,协议转让是转让人和受让人订立股权转让合同而转让的股权,是基于转让人与受让人的合意。

  如果股东对外转让的话,应当通知其他股东,保障其优先购买权。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变更公司股东需要本人在现场吗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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