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清算管理有什么办法
导读:
在我国的公司企业的分类,从大致上可以分为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但是不管是什么企业,在无法继续经营下去的时候,都是需要向相关部门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国有企业清算管理有什么办法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吧!
国有企业的清算管理办法和普通的企业基本是一样的,主要是:第一阶段破产申请与受理。
第二阶段破产宣告:(一)法院作出破产宣告的裁定;(二)破产宣告后相关事项的处理;(三)清算组的设立。
第三阶段破产清算。
第四阶段破产程序的终结。
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应按照如下顺序清偿:(1)支付清算费用。(2)支付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3)缴纳所欠税款。(4)清偿公司债务。(5)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公司清算中剩余财产的分配顺序,应当遵循以下规则,即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这里所指的剩余财产,是指公司财产按照法定的清偿顺序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未作清偿的不得分配。
如在清算清偿过程中发现公司资不抵债的,应中止清算,依法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在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债务人或债权人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人民法院在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同时,指定破产企业管理人。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因此我国的国有企业,在进行相关的破产清算程序的时候,是需要按照相关的清算管理办法来进行的,好了以上就是国有企业清算管理有什么办法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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