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工程纠纷 > 工程建设文书范本 > 施工合同 > 施工合同终止的条件

施工合同终止的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05 10:04:10 人浏览

导读:

不管是在什么时候都是需要去签署合同的,找工作的时候需要去签署入职合同,租房子也有租赁合同的,工程施工也有施工合同,但是终止的条件却不一样,所以施工合同终止的条件?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个相关的知识点。

  不管是在什么时候都是需要去签署合同的,找工作的时候需要去签署入职合同,租房子也有租赁合同的,工程施工也有施工合同,但是终止的条件却不一样,所以施工合同终止的条件?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个相关的知识点。

  一、施工合同终止的条件

  合同终止的条件有: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7、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终止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规定

  1、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

  “第八十四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二至五年参加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

  2、因合同已经签订,可按照合同规定取消合同,并直接向建设主管部门投诉,要求更换中标单位。

  三、施工合同生效的条件

  有效合同所不可缺少的条件。合同生效即合同发生了法律约束力。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一定条件的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这些条件常常被称为合同的有效要件。各国法律一般都规定以下条件为合同的有效要件:

  (1)主体合格,即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双方都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资格。作为公民个人,必须达到法律规定的年龄,且智力发育健全;作为法人,必须经过合法的登记注册,并且在自己的经营活动范围内,才能作为合格的当事人订立合同;一些非法人的组织、团体在一定范围内也可以成为合同当事人。

  (2)意思表示真实,即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整个过程中所提出的要约或承诺的内容,都是自己独立意志的表现,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在正常的情况下,行为人的意志总是与其外在表现相符的。但是,由于某些主观上或客观上的原因,也可能发生两者不相符的情形。例如,当事人一方故意捏造假情况或隐瞒、掩盖真相,这就会使另一方当事人形成错误认识而订立合同;又如,一方当事人利用另一方的某种急迫要求而进行要挟或采用其他方法强迫其接受某些极不合理的条件而订立的合同,等等。上述情况下所订立的合同,都是意思表示不真实,因而不受法律保护。

  (3)内容合法,形式合乎要求。内容合法,主要是指标的合法,即合同标的不属国家明令禁止买卖的物或法律、政策所不允许的行为,或者须特价但未经许可要经营的物或行为。在社会主义国家里,合同内容合法,还包括合同标的数量、质量合法、价格合法以及当事人的目的无规避法律之意,没有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等。形式并非所有合同的有效要件,但也有例外。例如,关于不动产的买卖,各国法律一般都规定须采取要式合同进行。这类合同,要式形式即其生效的法定条件。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关于施工合同终止的条件的相关介绍,施工合同在施工的过程中需要去签署的,但是这个合同签订之后,可能也会因为一些外在的因素需要去进行终止,合同的终止也是有条件的,对于这个条件可以好好的了解一下呢。如果您还有其他的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