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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统一验收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18 08:27:26 人浏览

导读:

建设工程建设成功之后都是需要进行验收的,验收的时候也是有验收的标准的,但是很多的人对于这个验收标准其实是不了解的,对于这方面其实可以好好的了解一下,所以建设工程统一验收标准?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个相关的知识点。

  建设工程建设成功之后都是需要进行验收的,验收的时候也是有验收的标准的,但是很多的人对于这个验收标准其实是不了解的,对于这方面其实可以好好的了解一下,所以建设工程统一验收标准?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个相关的知识点。

  一、建设工程统一验收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是根据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简称中建总公司)《关于启动(中建总公司施工工艺标准)编制工作的通知》中建科字[2002]389号,由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质量管理部门会同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等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本标准是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 号)的通知,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会同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由我部于2000 年10 进行审查定稿。

  本标准的修订是将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并,组成新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体系,以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和单位工程验收质量标准、内容和程序等;增加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涉及建筑工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本标准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为了提高标准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二、建设工程工期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在一般情况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的标准如下:

  一个单体工程所需要的天数是:工程的自然结构的层数在乘以二十五的前提下,减去自然结构的层数减去八之后再乘以十,然后再加上三种调整参数。

  一般单体工程的工期都是按照日历天来计算,在计算的时候节假日、农忙季节以及气候因素等都会被综合考虑在里边,除了能够符合调整参数的因素可以进行一定程度的调整之外,通常是不会再做其他的调整的。

  自然结构层数,其实指的就是按建筑物的楼板和地板的结构来确定的楼层数,如果建筑里里边含有机房、设备间等的总面积超过了建筑物标准的一层楼的面积的一半以上的话,需要对其进行合并,且需要增加一层来计算。

  调整参数一共有三个,比较重要的就是前两个,第一个是基础的调整值,它比较适合运用在独立基础等工程中:通常情况下,如果一个工程的首层面积在五百平米之下的话,便取三十天的值;如果工程的首层面积超过了一千平方米的话,一般取值六十天。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第二个调整参数就是地下室的调整值,它一般是适用在单层或者多层的地下室等:如果建筑物只有一层地下室,且地下室的面积在五百平方米下的哈,那么一般取值为六十天,人防地下室的话,就取值七十五天;如果是两层及其以上的地下室的话,最底下的一层面积小于五百平米的情况下,一般取值九十天,如果是人防地下室,则取值一百零五天;在两层地下室至上,每多一层,那么就在前一层的基础上再增加三十天,来作为调整期。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有哪些

  1、收案数逐年递增。如上文所述,随着高速公路工程的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越来越多,收案数每年递增。

  2、涉及标的大。由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往往涉及的是整个路段的工程款或者是整个路段的工程造价,案件涉及的标的较大。

  3、案件涉及法律关系复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涉及的法律关系往往较为复杂,涉及面很广。首先,由于工程的复杂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往往并不是单纯的施工合同,经常涉及到承包、转包、分包等不同承包方式,合同性质多样化;其次,由于多种合同样式,导致签订合同当事人、承包人、实际施工人等可能分别不同,其在合同中的地位也不同,所承担的责任也各有不同。

  4、案件审理难度大,周期长。由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涉及的方面较多,法律关系复杂,导致审理难度较大。同时,由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往往涉及到专业的建筑类要求,如工程造价等,往往需要专业的鉴定机构予以鉴定,无形中增长了此类案件的审理周期,也加大了法官的审理难度。

  5、较为依赖鉴定结论。由于此类案件往往涉及专业的建筑类问题,所以此类案件一半都需要聘请专业的鉴定机构予以司法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论去判定工程造价等专业类问题,审判结果较为依赖鉴定结论。

  6、服判息诉率较低。由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涉及的利益较大,所以,此类案件往往很难调解,一般都是以判决结案。而结案后,双方当事人也往往会由于利益的损失而上诉或者申请执行,服判息诉率较低。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验收不合格的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关于建设工程统一验收标准的相关介绍,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有统一的标准的,对于这方面其实是可以好好的去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标准的,统一标准有益工程安全, 如果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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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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