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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游泳馆工程项目施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2-03 14:07:47 人浏览

导读:

内容沧州游泳馆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沧州市建设投资公司的委托,对沧州游泳馆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一个承包人。1、项目概况1.1建设地址:北京路以南,管

  内容 沧州游泳馆项目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沧州市建设投资公司的委托,对沧州游泳馆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一个承包人。

  1、 项目概况

  1.1建设地址:北京路以南,管业大厦以东;

  1.2建设规模:占地面积31024m2,总建筑面积约54000m2;

  1.3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3.5亿元,资金来源:市财政筹集。

  2、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4、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1年10月,竣工日期为2013年6月

  5、 申请人资质要求

  5.1申请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注册资金在叁亿元及以上的施工单位,同时应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5.2申请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并同时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5.3企业类似业绩:近三年(2008年8月1日2011年8月1日)单项施工合同总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合同额在7000万元及以上的框剪结构房屋建筑工程。

  5.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当在公告报名时间内报名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7家时,按照综合评议得分高低顺序确定排名前7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当在公告报名时间内报名的投标申请人不超过7家(含7家)时,有效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参加投标,其资格审查转为资格后审。

  7、 当在有效公告报名时间内有效报名的投标申请人超过7家,而按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资料的投标申请人不超过7家(含7家)时,按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资料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参加投标,其资格审查转为资格后审。

  8、 报名单位必须携带以下原件及复印件一套:由报名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的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专业)、企业类似业绩一份、网上报名回执单等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除授权委托书、网上报名回执单外,其余原件验后退回)于2011年8月30日至2011年9月5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颐和国际C座1009室)报名并领取相关文件并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刷企业身份认证锁确认,否则报名无效,也可于2011年9月5日15:00-17:00时到沧州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报名并领取相关文件。

  9、 请将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2011年9月9日8时30分至11时00分送至沧州市住建局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处,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10、 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建设单位:沧州市建设投资公司

  联系地址:沧州市运河区光荣路26号

  联系人:陶女士

  招标代理单位: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page]

  办公地址: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颐和国际C座1009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马先生

  联系电话:0317-5698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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