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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完工后发现串标怎么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9 10:32:16 人浏览

导读:

工程完工后发现串标应当依据相关招投标行政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但承包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应当依约支付承包费。接下来,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工程完工后发现串标怎么处理?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工程完工后发现串标应当依据相关招投标行政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但承包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应当依约支付承包费。接下来,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工程完工后发现串标怎么处理?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一、工程完工后发现串标怎么处理?

  投标无效是最简单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处罚。投标人未中标的,对单位的罚款金额按照招标项目合同金额依照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比例计算。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行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1年至2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

  1、以行贿谋取中标;

  2、3年内2次以上串通投标;

  3、串通投标行为损害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

  4、其他串通投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投标人自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处罚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内又有该款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或者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行政法规对串通投标报价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工程完工后被认定为串标,该工程获得的利润怎么处理?

  首先要看什么类型的招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五十三条:【串通投标的责任】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两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您没收投标保证金是不合法的。但是可以处罚,执行处罚者应为有关的行政监督部门,根据招投标法原则规定,对招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的划分,由国务院规定。

  三、什么是围标串标?

  围标串标,指的是投标人【投标单位】之间或投标人【投标单位】与招标人【招标单位】相互串通骗取中标的行为。 由于围标串标严重损害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破坏市场秩序,影响公平竞争,一直是招标人【招标单位】及行政监督部门重点防范的问题。

  有些地方监督部门为了解决围标串标而不得不牺牲其他权益,出台一些意想不到的甚至违规的要求,比如“投标人【投标单位】购标信息不得让招标人【招标单位】知晓”、“招标人【招标单位】代表不得参与评标”、“禁止组织投标人【投标单位】现场踏勘”、“保证金只能开标现场收取银行保函”等等,一起目的都是为了防止泄漏潜在投标人【投标单位】信息,防止投标人【投标单位】之间取得联系或招标人【招标单位】代表影响评委专业判断,但实际收效甚微。

  因为招投标法律关系和履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法律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所以不需要担心承包合同的无效。关于工程完工后发现串标怎么处理?法律快车的小编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有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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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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