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挂靠法律效力
导读:
如今是一个法制的社会,很多与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都离不开法律。在民事纠纷中,挂靠行为是较为普遍的违法现象,大多数人不理解其中含义。那建设工程挂靠的有关规定是什么?接下来,法律快车的小编将向您介绍关于建设工程挂靠法律效力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建筑法》已对挂靠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建筑法》明确禁止挂靠行为,该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在挂靠纠纷案件处理工作中,需要遵循的原则包括: 合同相对性原则、利益衡量原则、例外原则。所谓的合同相对性原则主要指的是: 合同签订一方能够以合同为基础向合同签订另一方提出请求或者提起诉 讼 ,主要涵盖合同主体 、内容 、责任相对性 。
挂靠纠纷处理中 ,第三方在行使权力时也 要遵守该原则,同时,该主张何挂靠人以及被挂靠企业之间纠纷处理的结果 不会相互影响。所谓的利益衡量原则主要指的是: 挂靠纠纷处理中,挂靠人、被挂靠单位以及第三方三者之间发生了真实的利益冲突,在利益位阶定位工作中应该将社会利益、主流价值情况、利益衡量标准等内容进行结合,将利益协调牺牲最小化作为主要目标,然后开展价值衡量; 所谓的例外原则主要指的是: 挂靠纠纷处 理中,存在两种特殊情况,一种是挂靠人自身有良好的 建筑资质,并且实际承包工程和挂靠人自身资质等级吻合,此时不能认定该工程承接存在的挂靠协议无效。原因是: 建筑资质是建筑安全的根本保证,挂靠人自身的建设能力、安全措施能够承包该工程 ,所以,即使出现资质假借问题,也应该认定该挂靠协议有效。另一种挂靠形式,该挂靠形式由被挂靠企业提供施工图纸以及施工管理,并且由施工单位和挂靠人直接进行 工程结算,此时,挂靠人已经融入被挂靠企业的工程管 理中,即使双方在交管理费方面存在挂靠协议,也应该 认定该挂靠协议有效。
挂靠人以及被挂靠单位两者间产生的挂靠合同纠纷处理中,如果已经认定挂靠协议无效; 则被挂靠单位应该及时将管理费( 税款除外) 返回给挂靠人; 挂靠人 对挂靠协议所包含工程的债权债务,具有承担义务。对于已经上缴的税款,视为该挂靠工程应该缴纳的税款,并且已经证实缴纳交纳,不返还。工程项目挂靠合同纠纷处理过程中,先应该对第三方合同的相对人进行确定,如果相对人是挂靠人,则责任就应该由挂靠人承担。如果合同相对人是被挂靠单位时,被挂靠单位与挂靠人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般来说,买卖合同只是买卖双方存在权利义务关系,和合同以外第三人无关。如果挂靠人使用自己名义对外签订买卖合同,应该及时承担相应的权利义务,不能涉及到挂靠关系。如果挂靠人使用被挂靠单 位或被挂靠单位分支机构的名义对外签订买卖、借贷 合同,那么时合同双方主体是被挂靠单位业与第三人,被挂靠单位应该承担的责任。
1、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企业以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2、资质等级低的建筑施工企业以资质等级高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3、不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4、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通过名义上的联营、合作、内部承包等其他方式变相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相信看到这里大家已经对建设用地较为全面的了解了,以上内容为您介绍了法律效力,处理原则及情形。关于建设工程挂靠法律效力,法律快车的小编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有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有时候在公司企业上需要进行工程挂靠行为,但是在法律上是否有明确的规定其行为的合法性以及相关的法律流程。工程挂靠业务是否合法呢?挂靠的表现形式又有哪些?我相信你对
甲方(管理方):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乙方(挂靠方):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1、参照中国科协和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的有关要求精神,为了便于分会工作的开展,为了有利于分会和北京机械工程学会(以下简称本会)为分会挂靠单位服务,本会与分会挂靠单位
导言: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7日公布《关于建设工程实际施工人对外从事商事行为引发纠纷责任认定问题的指导意见》,以规范建筑市场目前日益普遍的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现象
工程先开工后签合同一般不合法,属于倒签合同的法律行为。倒签合同与企业风险防范的目标相悖,不符合企业管理制度的要求,同时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和经营管理风险,在实践中
没有资质挂靠拖欠工程款挂靠施工人可以自己名义起诉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应当积极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实际施工人有足够证据证明承包人未积极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的
建筑工程纠纷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如下: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不如约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先履行抗辩权基本上适用于先履行一方违约的场
个人名义签订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无效。承包建筑工程的主体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在核准的资质等级
施工企业与包工头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劳务合同关系,双方建立承揽业务后包工头受施工企业管理。建筑企业与施工企业之间是建设工程承包(加工承揽)关系,包工头与农民工之间是
承包工程需要签合同,签订时需要注意对工程的真实性、可靠性及发包人的资信情况进行了解,写明单项承包工程名称和范围、施工准备、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工程质量和检验、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