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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脚手架坠落致人伤亡事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2-01 00:04:07 人浏览

导读:

一.事故情况1996年8月11日17时40分,北京西便门立交桥南侧国家经委二期工程工地,A座主体结构南侧的可分段式整体提升脚手架从44.3米高处坠落,造成一起8人死亡,5人重伤,6人轻伤的特大因工伤亡事故(包括一名地面人员)。事故发生的过程及原因并不复杂。

  摘要:1996年北京西便门立交桥南侧国家经委二期工程工地发生一起提升脚手架从高处坠落致多人伤亡的事件。

一.事故情况

  1996年8月11日17时40分,北京西便门立交桥南侧国家经委二期工程工地,A座主体结构南侧的可分段式整体提升脚手架从44.3米高处坠落,造成一起8人死亡,5人重伤,6人轻伤的特大因工伤亡事故(包括一名地面人员)。
  事故发生的过程及原因并不复杂。该工程由北京建筑工程公司总承包,外装修工程采用可分段式整体提升脚手架施工。可分段式整体提升脚手架单项工程分包给某部队工程队负责施工。8月11日,A座的可分段式整个提升脚手架需从13层降至12层,下降高度为3.5米,现场作业人员在即没有工长和安全员到现场检查确认,也没有清退架上施工人员的情况下,盲目进行降架作业。17时40分,由于14层17#承重螺栓安装不合理,造成螺栓变形,1744、18#螺栓相继断裂;脚手架使用材料重量超过设计重量,加之架上操作人员的负荷,使得其承重螺栓长时间处于超载状态,进而造成南侧的十条承重螺栓全部被切断,南侧架体自44.3米高处坠落。

  二.评析

  专利技术缺陷、施工现场违章指挥、人站在正下降的脚手架下、施工设计方案不合理、下降脚手架前未清退架上的施工人员……管理上出现的一系列漏洞,使这起事故成为必然。事故,这一老生常谈的主题,每一次都给我们带来警示“事故猛于虎”,而自身管理上的弊病,无异于为虎作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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