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直接分包给对方是否合法
导读:
根据我国建设方面的法律规定,甲方直接分包给对方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其分包工程是必须要得到承包单位的认可,才可以进行分包的行为的,不然就是违法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甲方直接分包给对方是否合法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分包工程需要经过建设单位认可才能分包,但建设单位不能直接指定分包人。对于建设单位推荐的分包单位,总承包单位有权拒绝或者采用。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招标人不得直接指定分包人”。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规定“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
合法的分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分包必须取得发包人的同意;
(2)分包只能是一次分包,即分包单位不得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出去;
(3)分包必须是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4)总承包人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不得将主体工程分包出去。
第一,具备专业的分包资质。具体包括木工、砌筑、抹灰、石制作、油漆、钢筋、混凝土、手脚架、模板、焊接、水暖、钣金、架线作业等十三种。劳务分包企业只能在自己的资质范围内分包工程。不得再将劳务分包作业再行分包或者转包,也不得将企业资质挂靠他人使用。第二,劳务分包作业原则上只能包工,不能包料,或者包工包料。如果《劳务分包合同》约定提供大型机械设备、主要材料、周转性材料将会被认定为违法转包、分包、或者挂靠。只能承担少量的小型机具设备或者少量辅助材料。第三,劳务分包的工程量一般不能超过工程总量的30%,超出将可能被认为包工包料,违法分包。
(1)施工单位施工能力良莠不齐、参差不一。一些施工单位虽然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但其多为只能够承担主体结构施工的能力,当涉及到其它专业施工时,特别是一些专业性较强的分部工程,常常无能力承担,此部分工程施工都要分包出去,由专业分包单位进行施工。
(2)一些大型建筑工程均需要进行专业二次深化设计,目前一些大型项目的建设周期要求越来越短,为尽可能地使工程尽快开工,普遍采取的方式是先完成一部分施工图的设计,如主体工程的设计,业主方即开始进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招标,分包合同的招标也可以提前,这样就有利于提前开工,有利于缩短建设周期。那么工程项目余下的专业设计则要进行二次深化设计,如机电安装、幕墙工程、精装修工程、市政园林工程深化设计等,而这些深化设计均需要专业性较强的专业施工单位进行,往往总承包单位无力进行。
(3)工程的合同价格控制需要在施工总承包模式下,施工图设计全部完成是投标报价的依据,此报价为项目合同总价,虽有利于业主方总投资控制,但有可能存在施工图设计的不完善,引发较多的工程索赔。而在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下,合同总价不是一次确定,所有甲指分包都通过招标获得有竞争力的投标报价,对业主方节约投资有利,也使得整个建设项目的合同总额的确定较有依据。
(4)业主社会关系需要:因一个建设项目的开展涉及到的各种社会关系十分繁杂,为了使项目顺利进行并维护一定的社会关系,往往业主会拿出某一方面的分项工程进行指定分包,而此分包单位的确定,施工总承包单位是无任何话语权的,只是收取相应的管理费,对分包单位做出相应的管理和服务即可。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因此分包行为是必须要经过承包单位的同意的,不然就违反了双方订立的建设合同以及建筑方面的法律的。好了以上就是甲方直接分包给对方是否合法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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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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