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妇幼权益 > 儿童维权 > 拐卖儿童 > 拐卖儿童受什么处罚

拐卖儿童受什么处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2 20:51:12 人浏览

导读:

中国是个人口大国,拐卖儿童这个极其负面的社会现象还是还是屡屡发生,人贩子丧尽天良的行为,往往使几个家庭在未来几十年都沉浸在失去孩子的伤痛之中,那么在我国法律,拐卖儿童受什么处罚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讲解这个严肃的问题。
  中国是个人口大国,拐卖儿童这个极其负面的社会现象还是还是屡屡发生,人贩子丧尽天良的行为,往往使几个家庭在未来几十年都沉浸在失去孩子的伤痛之中,那么在我国法律,拐卖儿童受什么处罚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讲解这个严肃的问题。
 
  一、拐卖儿童罪
 
  拐卖儿童罪,是指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拐骗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拐骗的对象是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
 
  其中的拐卖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之一。只要实施了前述一种行为,即以拐卖儿童罪论处。
 
  二、拐卖儿童受什么处罚
 
  拐卖儿童在我国是属于违法了《刑法》是一种犯罪行为,对此
 
  根据《刑法》的规定,犯拐卖儿童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犯罪特征
 
  拐卖儿童的犯罪行为,侵害了被害儿童的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人格尊严权,是指与民事主体的尊严密切相关的以精神性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被害儿童被拐骗后,处于行为人控制之下,处于被欺骗、任其摆布的境地,失去决定自己去向的身体自由权,行为人将被害儿童当作商品出卖,损害其做人的尊严。而且极易引起被害人家庭离散,有时甚至家破人亡,其社会危害性极大。
 
  拐卖儿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而且行为人主观上具有出卖的目的。只要行为人以出卖为目的实施了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被拐妇女、儿童行为之一的,即构成拐卖儿童罪。即使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实施完毕,仍应视为既遂。至于是否卖出,即犯罪目的是否实现不影响此罪的成立。但是,如果行为人实施上述行为并不是以出卖为目的,例如,是为了奸淫、收养、奴役、强迫卖淫等目的,则可能构成其他犯罪,不构成拐卖儿童罪。但实践中有的行为人收买被拐卖的儿童是为了与被害人形成家庭关系,并不是为出卖,而收买后,由于被害人反抗或者其他原因,行为人又将收买的儿童卖给他人,应以拐骗儿童罪处罚。实践中,拐卖儿童一般是以营利为目的,但也不能绝对排除不以营利为目的而实施拐卖儿童的行为。如出于报复他人动机而实施拐卖儿童的行为。如果仅强调以营利为目的,就会漏掉不以营利为目的而实施此类行为。
 
  拐卖儿童是一种犯罪行为,人贩子用别人的孩子来赚钱,这样子的行为导致了及其严重的后果,严重伤害了和谐社会的建设,希望每一个家长都能擦亮自己的火眼金睛,从根本上杜绝人贩子的可趁之机。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对拐卖儿童受什么处罚以及相关问题的整理。希望我的文章对您有帮助,祝您阅读愉快!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