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离婚可要求赔偿吗
导读:
家暴离婚可要求赔偿吗?根据我国婚姻法第46条的相关规定,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施家庭暴力的以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可见家暴受害者在离婚时可以请求赔偿,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离婚可提出赔偿的情形:
依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提出损害赔偿要注意的问题:
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婚姻法规定向法院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请求,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2、符合婚姻法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46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家暴导致离婚受害者怎么请求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规定:“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受害人依据上述规定请求保护人身损害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不能囊括全部受害人应得的人身损害赔偿,对于没有对受害人进行赔偿的部分受害人有权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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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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