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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骗房产,一女子伪造判决书忽悠法院,最终结果如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0 21:45:08 人浏览

导读:

在2016年,高某与前夫赖某被越秀法院判决离婚。判决书下达之后,高某心中怀有不满。为了将其儿子判决归其抚养,并将两套房产??...

  在2016年,高某与前夫赖某被越秀法院判决离婚。判决书下达之后,高某心中怀有不满。为了将其儿子判决归其抚养,并将两套房产判决归其名下,高某于今年5月份来到法院递交了一离婚判决书。执行法官在检查的过程中,发现高某出示的判决文书存在原告名字、字体、格式等的错误,执行法官调取法院判决书正本进行比对,确认高某手中判决书系伪造。具体的情况是怎么样的?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

  为查明究竟,执行法官通知高某于8月27日到法院接受问话,并要求其提交判决书原件。昨日上午,高某依约来到越秀法院。法官查问为什么高某提交的判决书与法院出具的判决书正本不一致,高某称不知道,否认了自己伪造判决书的行为。因高某行为涉嫌构成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罪,法院依法将高某移交给在法庭外等候的公安人员,由公安机关对高某进行进一步调查。

  女子还伪造判决书判自己“无罪释放”

  另外,高某在2017年也曾伪造了一份刑事判决书,判决自己无罪释放。高某因犯盗窃罪被越秀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责令其退赔被害人999元。然而出狱才一个月便携带伪造的判决书前去法院,谎称自己的房屋被前夫亲戚霸占,要求法院尽快帮她拿回房屋。

  高某随后被公安人员带回派出所,警方高某的包里发现一份判决书,检查发现是一份假的刑事判决书。伪造内容为“判决高某无罪释放,并发还所有从其家里搬出来的保管物品”。

  高某伪造法律文书涉嫌刑事犯罪

  我国《刑法》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家机关制作的公文、使用的印章和证件是其在社会管理活动中的重要凭证,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肯定会影响国家机关正常管理,和公众对国家机关的信赖,同时破坏社会管理秩序。而且,通常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的行为还与其他违法犯罪密切相关。警方以此罪名拘留高某,也可以一并查清她可能涉及的违法犯罪行为。

(责任编辑:王小丹)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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