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反倾销 > 反倾销法律 > 反倾销政策 > 倾销与反倾销的区别

倾销与反倾销的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4-24 11:44:32 人浏览

导读:

我们经常在新闻里看到某些国家对我们国家贸易提起反倾销措施,不同国家对倾销的理解有所不同。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倾销与反倾销的区别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们经常在新闻里看到某些国家对我们国家贸易提起反倾销措施,不同国家对倾销的理解有所不同。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倾销与反倾销的区别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倾销与反倾销的区别

  倾销,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出口经营者以低于国内市场正常或平均价格甚至低于成本价格向另一国市场销售其产品的行为,目的在于击败竞争对手,夺取市场,并因此给进口国相同或类似产品的生产商及产业带来损害。反倾销,是指一国(进口国)针对他国对本国的倾销行为所采取的对抗措施。

  反倾销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此种附加税称为“反倾销税”。

  二、反倾销程序

  1、受理反倾销调查申请并对申请是否由产业或者代表产业提出、申请书内容及所附具的证据等进行审查,决定立案调查或者不立案调查;

  2、负责倾销及倾销幅度,产业损害及损害程度的调查和确定,认定倾销和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根据调查结果做出初裁决定和终裁决定;

  3、受理反倾销、新商复审、期中复审、日落复审、反规避的申请,决定是否展开调查,根据调查做出相关裁定;

  4、对采取要求提供现金保证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的临时反倾销措施做出决定;

  5、提出征收临时反倾销税、最终反倾销税、、保留、修改或者取消反倾销税的建议;

  6、负责与价格承诺协议相关的磋商、,商签承诺协议并监督实施,做出保留、修改、或者取消价格承诺的决定;

  7、对外公告的发布、产品范围调整、信息披露、对有关利害关系方的通知等;

  8、同时,负责与反倾销有关的对外磋商、通知和争端解决事宜。一般情况下,具有法定资格的申请人提出反倾销调查书面申请,是反倾销立案的依据,也是反倾销申诉程序启动的源头和关键。

  三、反倾销与反补贴的区别

  1、措施所针对的行为主体不同。倾销行为的主体是出口国的企业;补贴行为的主体是出口国的政府或其他机关。

  2、两个措施使用的对象不同。反倾销使用面最广,可以针对市场经济国家、非市场经济国家或混合经济国家的产品出口行为;反补贴措施通常针对市场经济国家。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倾销与反倾销的区别”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倾销与反倾销的标准其实是和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有关系的。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法律快车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