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反倾销 > 反倾销案例 > 诉欧盟出口节能灯反倾销案

诉欧盟出口节能灯反倾销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0-05 14:51:58 人浏览

导读:

其一,产权结构方面,虽然欧盟对中国企业的市场经济地位采取就现实的态度和灵活的处理方式,但实践中,对国有企业或具有国有产权历史的企业仍然具有一定的歧视性。比较而言,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较之于非国有企业在获得市场经济地位方面仍然面临较大的难

  其一,产权结构方面,虽然欧盟对中国企业的市场经济地位采取就现实的态度和灵活的处理方式,但实践中,对国有企业或具有国有产权历史的企业仍然具有一定的歧视性。比较而言,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较之于非国有企业在获得市场经济地位方面仍然面临较大的难度。厦门通士达照明有限公司就是这方面的一个典型。这方面不仅涉及企业产权中的国有股份问题,而且涉及企业决策中的政府干预问题、企业的国内外销售权利限制问题、企业间交易中易货贸易频繁问题,以及企业成本中的严重扭曲问题(特别是其中的国有资产估价与转让的不当与任意性,及其折旧政策的不断变化与非正常性,造成企业成本严重扭曲。

  其二,财务状况方面,健全的财会制度,特别是与国际接轨的财会制度,无论对哪种产权制度的企业的反倾销应诉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它不仅牵涉到市场经济地位问题,而且即便在市场经济下也牵涉到企业成本与倾销情况的认定。产权明晰的私营企业厦门东林电子有限公司反倾销应诉失败是一个重要教训就在于此。当前我国企业会计审计制度中的严重失当问题(如会计账簿残缺不全、财务状况不清、不符合会计原则的折旧操作、未按国际通行会计准则计账和审计)较为普遍,对反倾销应诉构成严重制约。

  其三,“找到一个好律师是反倾销应诉成功的一半”。尽管三家企业反倾销应诉的结局不同,但是三家企业都表示律师在反倾销应诉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对于中国反倾销应诉企业而言,一个好律师不仅要通晓国外反倾销法的实体和程序规定,而且还要熟悉中国企业运作的现实环境。同时,还要具有丰富的反倾销应诉经验。熟悉中国企业运作的现实环境是很重要的,在实践中,如果律师对中国企业的财务管理体系和公司治理结构的特点有深刻的认识,不仅能在反倾销应诉过程中和企业实现有效配合而且能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应诉技巧。

  其四,我国有上千家的节能灯企业,但实际应诉的企业却很少。由此看来,中国企业在反倾销应诉态度上是比较消极的。其主要原因在于:中国出口企业众多,但企业规模较小,很难在反倾销应诉中形成集体行动。由于反倾销应诉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中小企业往往很难承受反倾销应诉的成本,并容易产生“搭便车”的心理。此外,众多中小企业由于长期依赖外贸公司出口,不仅不熟悉国外市场的变化情况,而且对国外的反倾销法规缺乏足够的了解,这客观上也是我国企业反倾销应诉率低的重要原因。厦门企业在节能灯反倾销案中的积极应诉,一方面反映了厦门企业具有相当的国际化经营意识;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厦门市有关行业协会和政府部门对企业反倾销应诉的有力支持,为企业创造了一个积极、主动应诉的反倾销环境。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