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房地产法 > 物业管理 > 物业管理纠纷 > 地下车库产权归属是怎样?

地下车库产权归属是怎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7 12:44:03 人浏览

导读:

地下车库产权的归属是有三种可能的,分别是开发商的部分,业主的部分,还有政府的部分。产权归属根据是否将其分摊闹建设成本中去和是否用作人防工程划分。更多关于地下车库产权归属是怎样请继续阅读以下由法律快车整理的内容。

  地下车库产权的归属是有三种可能的,分别是开发商的部分,业主的部分,还有政府的部分。产权归属根据是否将其分摊闹建设成本中去和是否用作人防工程划分。更多关于地下车库产权归属是怎样请继续阅读以下由法律快车整理的内容。

  一、地下车库产权归属是怎样

  地下车库的产权归属有三个可能性:

  1、归开发商的部分:如果开发商在建设地下车库的时候,成本和面积均没有分摊到建设成本中去,则其产权是完全归属开发商的,业主没有所有权。

  2、归业主的部分:如果地下车库的建设成本或面积分摊到了社区的开发成本或销售面积中去了,则这些车库归全体业主所有。

  3、归政府:作为一个小区的开发建设,需要设计一定面积的地下空间用做人防工程,所有小区都有,开发商经常拿地下车库充当人防,这样的话,车库的所有权在区人防办。

  车库的种类

  (一) 不得销售的公共配套设施。

  (二) 可以销售的公共配套设施。

  (三)非住宅区的配套设施。

  (四)利用人防工程进行改造成的地下车库。

  案情介绍:

  由星汉城市花园是南京的一个高档住宅小区。1998年9月,星汉公司申报星汉城市花园工程时,南京市规划局作出《建筑工程规划设计要点通知书》,要求该规划中的小区应配建停车库。2001年7月,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在发给开发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明确记载:“使用权面积”和“其中分摊面积”都是7697.6平方米。

  开发商在销售住宅时曾承诺:小区配建地下车库供业主停车。但业主们入住后却发现,只有购买车位才能取得停车权。为此,业主委员会代表广大业主,以“地下停车库是小区配套共用设施,应属全体业主共有”为由,多次要求开发商将车库归还给业主,但开发商坚决反对。2003年6月,星汉城市花园业主委员会向鼓楼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该小区地下停车库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归原告所代表的全体业主所有。

  案例分析:

  据悉,这是全国首例由法院判决确认小区车库归业主共有的案例。由于我国相关立法的欠缺,判决实际上并未解决车库的所有权问题。它用了“管理”和“收益”两个词,回避了最敏感的产权问题。但是通过此案,法律界人士希望该判决会有助于催生我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的建立。

  在上述案例中,首先,被告并无证据证明车库的建设成本没有纳入商品房的成本,因此,车库作为公共配套设施所发生的费用已经计入商品房成本的事实得到法院的认定,被告再行销售的行为并无法律依据。其次,南京市规划局发出的《建筑工程规划设计要点通知书》要求星汉公司按照规定建设配套车库,表明车库是作为公共配套设施而建,建车库是作为开发商的法定义务加以明确。因此,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车库是不应当再由开发商拥有产权从而再向车库使用者收取费用的。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在发给开发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明确记载:“使用权面积”和“其中分摊面积”都是7697.6平方米,这是一个明确而重要的信息,即星汉城市花园配套车库既在7697.6平方米的使用权面积中,又在分摊面积中。这也确定了该配套车库不能再单独由开发商办理产权证从而与小区业主的产权区分开来。所以,法院将星汉城市花园配套车库判给小区业主共有是有充分依据的。

  在法无明确规定的情形下,要判断一座建筑物停车位的法律归属,至少应当明确以下几点:

  一、是建筑物所在的地方是否有关于小区必须建设附属配套停车位的硬性规定。目前我国内地这样的硬性规定几乎没有,一般的地方法规都未明确将小区停车位界定为共用设施设备,但我国台湾颁布的建筑技术规则设计施工编中第59条规定,建筑物停车位的种类大体上可分为法定停车位、增设停车位以及奖励停车位等三大类,其中法定停车位的所有权当然在全体业主,而另两种停车位则在一定条件下可由开发商支配。笔者认为,此种立法较为明确具体地廓清了小区业主和开发商的权利范围,值得我们借鉴。

  二、是看建筑物停车位的建设成本是否已纳入商品房的成本,如果已纳入,则该停车位应当归全体业主共有;否则,就可能由开发商单独获得产权。

  三、是看小区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和分摊面积是否相等,如一小区的土地使用权面积等于分摊面积,则说明小区土地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作为小区配套设施的附属停车位也应当归全体业主所有;如果小区土地使用权面积大于分摊面积,说明有部分土地使用权未纳入分摊,若开发商利用这部分未纳入分摊的土地建立停车位,则完全有可能单独取得建筑物停车位的产权,从而有权再行出让、出租。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地下车库产权归属是怎样的法律知识。判断建筑物的停车位归属问题要根据建筑物所在地是否符合停车位建设的硬性规定以及建设成本是否纳入商品房成本等等。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