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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的类型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7 14:55:11 人浏览

导读:

物业公司类型主要是根据其资质分为不同的等级,根据注册资本及物业管理人员的服务程度是否专业,还有技术管理水平等等来判定物业管理公司的等级标准。更多关于物业公司的类型有哪些请继续阅读以下由法律快车整理的内容。

  物业公司类型主要是根据其资质分为不同的等级,根据注册资本及物业管理人员的服务程度是否专业,还有技术管理水平等等来判定物业管理公司的等级标准。更多关于物业公司的类型有哪些请继续阅读以下由法律快车整理的内容。

  一、物业公司的类型有哪些

  根据建设部颁布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国家将物业管理公司的资质分为当个等级,具体要求为:

  (一)一级资质: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物业,并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

  (1)多层住宅200万平方米;

  (2)高层住宅100万平方米;

  (3)独立式住宅(别墅)15万平方米;

  (4)办公楼、工业厂房及其它物业50万平方米。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优良的经营管理业绩。

  (二)二级资质:

  1.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物业,并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

  (1)多层住宅100万平方米;

  (2)高层住宅50万平方米;

  (3)独立式住宅(别墅)8万平方米;

  (4)办公楼、工业厂房及其它物业20万平方米。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良好的经营管理业绩。

  (三)三级资质: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有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

  二、物业管理的分类有哪些?

  从物业管理的分类可知晓物业管理的大概服务范围,具体物业管理的分类内容请看本文详细介绍:

  第一类:“特约物业管理”和“公共物业管理”.

  小区的房地产包括为各购房人个人所有的房屋(房屋所有人不享有独立的地产)和为全体房屋所有人共有的房地产即公共财产,物业管理包括对个人房屋的管理和对公共财产的管理。

  对个人房屋的管理称为“特约物业管理”,对公共财产的管理称为“公共物业管理”.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开发商都要求购房人与其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一份《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在购房人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中,都约定有委托事项的范围,委托事项的范围无外乎两项:(1)对购房人房屋的管理;(2)对小区内公共财产的管理。其中,“对购房人房屋的管理”就是特约物业管理,“对小区内公共财产的管理”就是公共物业管理。

  第二类:“前期物业管理”和“后期物业管理”.

  以是否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的标准来划分,物业管理又可分为:“前期物业管理”和“后期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的物业管理被称为“前期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的物业管理被称为“后期物业管理”.无论是前期物业管理,还是后期物业管理,都各自包含“特约物业管理”和“公共物业管理”.

  根据物业管理的另外一种分类方法,也可以做以下分类:

  1、常规性的公共服务

  常规性的公共服务内容有:

  (1)房屋建筑主体的管理及住宅装修的日常监督;

  (2)房屋设备、设施的管理;

  (3)环境卫生的管理;

  (4)绿化管理;

  (5)配合公安和消防部门做好住宅区内公共秩序维护工作;

  (6)车辆秩序管理;

  (7)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

  2、针对性的专项服务

  针对性的专项服务是指物业管理企业面向广大住用人,为满足其中一些住户、群体和单位的一定需要而提供的各项服务工作。

  (1)日常生活类;

  (2)商业服务类;

  (3)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类;

  (4)金融服务类;

  (5)经纪代理中介服务;

  (6)社会福利类;

  3、委托性的特约服务

  物业管理企业在实施物业管理时,第一大类是最基本的工作,是必须做好的。同时,根据自身的能力和住用人的要求,确定第二、第三大类中的具体服务项目与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经营机制和服务方式,以人为核心做好物业管理的各项管理与服务工作,并不断拓展其广度和深度。

  三、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

  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中的权利主要有:

  ①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小区管理办法;

  ②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管理办法对住宅小区实施管理;

  ③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管理费用;

  ④有权制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⑤有权要求业主委员会协助管理;

  ⑥有权选聘专营公司(如清洁公司、保安公司等)承担专项管理业务;

  ⑦可以实行多种经营,以其收益补充小区管理经费。

  物业公司的义务责任的法律依据: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公司的主要义务和职责有:

  1、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3、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资料交还给业主委员会。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业主大会选聘了新的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企业之间应当做好交接工作。

  4、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5、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6、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7、物业公司受委托代为收取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8、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9、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管理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物业管理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10、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物业管理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11、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物业公司的类型有哪些的法律知识。物业公司的权利主要是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管理小区的方法,并对小区实施管理及收取管理费用等等。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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