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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合同确认无效的情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2 03:01:43 人浏览

导读:

合同被广泛地应用在每一个行业领域当中,并不是所有合同签订了就具备有法律效力了,如果合同的内容不符合生效要件的就不成立,那么关于土地租赁合同确认无效的情形都有哪些呢?阅读完以下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合同被广泛地应用在每一个行业领域当中,并不是所有合同签订了就具备有法律效力了,如果合同的内容不符合生效要件的就不成立,那么关于土地租赁合同确认无效的情形都有哪些呢?阅读完以下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土地租赁合同确认无效的情形

  一、土地租赁合同确认无效的情形

  我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农村土地租赁合同年限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该期限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属于对特殊主体的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所以除特别主体意外,其他一般主体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不得超过20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三、如何处理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是指出租人与承租人相互之间对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履行情况以及不履行的后果产生争议。

  对履行的情况产生争议,一般是指对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是否已经履行或者其履行是否符合合同规定发生争执。

  对不履行的情况产生的争议,一般是指对于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责任应当由哪一方承担,承担多少所发生的争执。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同其他合同一样,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四种方式

  法院在审理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时,应注意审查租赁合同是否违反了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凡违反《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至三十一条规定的,所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应认定无效。

  另外,还应注意审查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一方出租土地使用权时,是否经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和房管部门的批准,是否支付了全部土地出让金等。凡未经合法批准,擅自出租划拨土地使用权,而与对方发生了租赁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处理的,或出租人违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至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未经合法批准,自行出租或变相出租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合同,均应认定为无效,并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大小,判定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土地租赁合同确认无效的情形的相关内容。综上,无效的情形包括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的情形等,如果合同无效的双方也就不承担合同义务。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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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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