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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宅基地审批实行“一户一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0-16 08:08:57 人浏览

导读: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每户建住宅用地面积限额为80平方米至120平方米,但3口以下的每户不得超过80平方米,6口以上的每户不得超过120平方米。利用荒坡地、村内空闲地建房或者对原旧住宅进行翻建的,可以适当增加面积,但增加的面积每户不得超过30平方米。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每户建住宅用地面积限额为80平方米至120平方米,但3口以下的每户不得超过80平方米,6口以上的每户不得超过120平方米。利用荒坡地、村内空闲地建房或者对原旧住宅进行翻建的,可以适当增加面积,但增加的面积每户不得超过3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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