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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转让法定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3 19:03:09 人浏览

导读:

我们都知道私自买卖土地是一个比较严重的违法行为,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企事业是比较常见的看到有的人在买卖自己的土地。一般我们都说转让土地是需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更何况是买卖土地。那么土地转让法定条件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就有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土地转让法定条件及其相关问题。

  我们都知道私自买卖土地是一个比较严重的违法行为,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企事业是比较常见的看到有的人在买卖自己的土地。一般我们都说转让土地是需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更何况是买卖土地。那么土地转让法定条件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就有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土地转让法定条件及其相关问题。

土地转让法定条件

  一、土地转让法定条件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

  依照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得进行转让,但经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符合下列条件者,可进行转让:

  1、土地使用者是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权;

  3、对土地上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拥有合法的产权;

  4、依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以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什么是划拨土地

  .划拨土地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者缴纳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和无偿取得两种形式。不论是何种形式,土地使用者均无需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划拨土地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未经许可不得进行转让、出租、抵押等经营活动。

  3.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必须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核准并按法定的工作程序办理手续。

  4.在国家没有法律规定之前,在城市范围内的土地和城市范围以外的国有土地,除出让土地以外的土地,均按划拨土地进行管理。

  三、划拨的土地能够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吗

  划拨土地上不会建商品房的,所以不能取得。

  划拨土地:

  具有社会主义特色的土地使用特性,也指划拨土地使用权。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途径进行了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这一规定是迄今为止在立法层面上对土地使用权划拨这一概念所作的最权威的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以上就是关于土地转让法定条件及其相关问题,土地转让法定条件的一般时间是根据相关的法律条件能够提交的。希望这些资料和步骤足够的清晰,假如您对此仍有疑问的话还是建议您到相关律师事务所咨询,为您解决一些与这方面相关的分歧并解决与土地转让相关的问题是我们的荣幸。希望对您有帮助,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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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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