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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26 08:36:09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在本文中,法律快车的小编将为您介绍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转让方式和转让范围,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一、转让条件1、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转让的,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

  核心内容:在本文中,法律快车的小编将为您介绍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转让方式和转让范围,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转让条件

  1、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转让的,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

  2、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转让的,需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经批准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转让方式

  1、公开方式:即以公开招标、拍卖、挂牌、上网竞价方式寻找受让人的行为。

  2、协议方式: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人通过协商自行寻找受让人的行为。

  三、二种转让方式分别适用的范围

  1、下列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在土地交易机构公开进行:

  ①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公有经济成分占主导地位的公司、企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含以土地使用权为条件进行的合营合作建房);

  ②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③为实现抵押权而进行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④判决、裁定需要拍卖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2、不属于上述须以公开方式转让范围的,可以协议方式进行转让。

  以协议方式进行转让的公司、企业需提供《股东登记手册》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股东组成成份,若无法证明该公司是非国有经济成份占主导地位的,则按公开方式进行交易。

  营业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转让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应按转让土地使用权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5%计算应缴纳的营业税。

  土地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收入计入企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按适用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

  印花税:根据印花税相关规定,转让土地使用权应按“产权转移书据”计算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

  3.取得土地使用权何时缴纳土地使用税问题[page]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的税额在取得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因此贵公司应按上述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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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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