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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不合理应该怎么处理?可以申请重新评估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20 03:32:38 人浏览

导读:

当事人收到评估报告认为不合理的,可以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向有关部门申请复核评估。当事人可以要求重新评估,更多关于评估报告不合理应该怎么处理?可以申请重新评估吗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当事人收到评估报告认为不合理的,可以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向有关部门申请复核评估。当事人可以要求重新评估,更多关于评估报告不合理应该怎么处理?可以申请重新评估吗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评估报告不合理应该怎么处理?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申请复核评估的,应当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

  房屋征收评估、鉴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但鉴定改变原评估结果的,鉴定费用由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复核评估费用由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房屋征收评估、鉴定费用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评估报告不合理应该怎么处理?可以申请重新评估吗

  二、可以申请重新评估吗

  可以要求重新评估的。

  征收评估:收到评估报告后十日内可以申请评估复评估,复评估后对评估结果不满意,可以申请专家委员会进行鉴定,专家委员会需要自己承担费用。

  三、评估报告的评估原则是什么

  1、供需原则:商品的价格由该商品供给和需求的均衡点来决定。供小于求时,则价格上升,否则下降。房地产的价格由类是房地产的供求状况决定。

  2、替代原则:在同一市场上效用相同或相似的房地产,价格趋于一致。

  3、最有效使用原则:以最佳使用所能带来的收益评估房地产的价格。

  4、贡献原则:它是收益法和剩余法的基础

  5、合法原则:房地产评估要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进行。测算房地产的纯收益时,不能以临时建筑或违章建筑的收益为测算基础。

  6、估价时点的原则 :估价时点又称: 估价基准日、估价期日、估价时间,是一个具体的日期,通常年、月、日表示,估价额是该日期的价格。 房地产市场是不断变化的,房地产价格有很强的时间性,它是某一时点的价格,不同的时点,同一宗房地产往往会有不同的价格,也就是说,估价实际上只是求取某一时点上的价格,所以估价一宗房地产的价格时,必须假定市场情况停止在估价时点上,同时估价对象房地产的状况通常也是以其在该时点的状况为准。

  评估报告是可以重新申请再做的,当事人有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评估报告不合理应该怎么处理?可以申请重新评估吗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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