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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被征收可以获得什么补偿?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7 10:48:35 人浏览

导读: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征收土地按照土地的不同用途来进行不同的补偿。具体的补偿标准也是有参考数据的。接下来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大家看看关于耕地被征收可以获得什么补偿?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征收土地按照土地的不同用途来进行不同的补偿。具体的补偿标准也是有参考数据的。接下来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大家看看关于耕地被征收可以获得什么补偿?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耕地被征收可以获得什么补偿?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到六倍。

  3、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4、值得注意的是,若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被征收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则由征收人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支付给所有权人。

耕地被征收可以获得什么补偿?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二、案情介绍

  1998年2月1日,原告王某代表全家五口人,以被告甲村五组村民(户口为农业户口)的身份,与甲村五组签订农业承包合同,承包了该组村民所有的旱地2亩、水田1.2亩,共计3.2亩。2000年12月31日,a市b区人民政府给王某发放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确认了王某一家与甲村五组之间的农业承包合同关系。2001年4月3日,王某一家迁往b区c镇乙村居住,户口也转为了非农户口。2002年2月4日,包含王某一家原来承包的土地在内的村集体土地被征收。甲村村委会和甲村五组按比例将补偿款以每亩1.5万元分发给被征收土地的村民,但未分给王某一家,因此引起纠纷。2004年2月11日,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甲村五组、甲村村委会给付相应的补偿款。

  法律分析:《民法通则》第71条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74条第2款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法律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农业生产合作社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可以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原告王某一家虽曾属于被告甲村的村民,但因其一家已于2001年4月3日迁往b区c镇乙村居住,户口也转为了非农户口,故已经丧失作为农业人员承包土地的权利。甲村一组依法收回王某一家承包的土地是合理的。因此,甲村五组、甲村村委会无需支付王某一家补偿款。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耕地被征收可以获得什么补偿?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的详细内容。耕地也是有所有权的,也是可以给人们带来经济的回报的,因此对于耕地的征收也应该按着准确的标准来赔偿。如果你还有其他的问题,欢迎来法律快车咨询更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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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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