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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情形有哪些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23 21:13:35 人浏览

导读:

我国公民可以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不受他人侵犯,但是有的时候,政府单位因为需要调整土地的使用,比如旧城改造等等,主要是考虑到公共利益的时候,则可以依法收回土地的使用权,对于收回土地使用权也是有相关规定的,即使是政府,也不能随意行使这个权利,法律快车小编详细给大家介绍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情形有哪些呢?希望对

  我国公民可以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不受他人侵犯,但是有的时候,政府单位因为需要调整土地的使用,比如旧城改造等等,主要是考虑到公共利益的时候,则可以依法收回土地的使用权,对于收回土地使用权也是有相关规定的,即使是政府,也不能随意行使这个权利,法律快车小编详细给大家介绍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情形有哪些呢?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情形有哪些呢

  土地使用权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一经确定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但是因发生某种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事由或土地使用权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可以收回土地使有权。

  收回土地使用权是人民政府及其土地管理部门一项重要的行政行为,分为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主要采取行政处理决定和行政处罚决定两种方式进行,收回土地使用权要由原土地登记机关注销土地登记。

  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法律规定,收回土地使有权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为公共利益或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2、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3、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4、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核准报废的;

  5、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6、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7、临时用地者超过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期限,又未办理续期手续的;

  8、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期限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

  9、已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两年未使用的;

  10、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及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的土地。

  以上第1种和第2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是因政府需要使用土地而造成土地使用者不能继续使用土地,因而对土地使用权人要给予适当补偿。对依法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由国土部门责令交还土地,并处以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

  第五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五)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六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八十条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还土地,处以罚款。

  二、 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十八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民会议每年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情形有哪些呢等相关法律知识。收回土地使用权属于政府部门的行政行为,可以分为收回国有土地或者集体土地使用权,进行方式分为行政处理决定和行政处罚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要由原土地登记机关注销土地登记。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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