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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有什么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0-02 07:40:58 人浏览

导读:

当我们在农村进行土地承包经营的时候,我们一旦取得了相应的经营权,那么我们就会得到一个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那么,我们取得的这个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有什么作用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有什么用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当我们在农村进行土地承包经营的时候,我们一旦取得了相应的经营权,那么我们就会得到一个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那么,我们取得的这个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有什么作用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有什么用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有什么用

  第一、土地承包权证可以用来抵押贷款;第二、获得土地经营权后,农民可以将农村土地承包权流转给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以获得流转租金增加个人收入。第三、所承包的土地在被征用时可以获得补偿;第四、部分地区还可以获得一定的农业补贴。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有什么用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程序

  1、协商:流转双方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共同决定流转事项,并达成共识。

  2、审查:在双方达成共同的意见之后,转出方提出申请,有当地小组长、村、镇经营管理站对双方的情况进行审查。

  3、签订合同:在符合流转条件的情况下,由镇农村经营管理站指导双方签订正规的流转合同。

  4、备案:要向村(社区)、镇农村经营管理站进行备案。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因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用益物权性和其生产要素特征,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能够活跃经济,推动生产力的发展。所以农户依法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是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对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流转的。但《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因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关系规定了较为严格的限制条件,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其它方式流转的,应经发包方备案。

  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时均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流转。对当事人之间没有签订书面协议的,流转合同无效。此类案件纠纷较多,主要因为当事人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协议,有些当事人已事实耕种多年,诉讼时也在耕种,对此我们多作调解,或返还土地,一方给予补偿;或签订协议备案,由被转让方继续耕种。对当事人之间签订书面协议,又经发包方同意的,一般认定流转合同有效。这主要是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合同法第88条以及《农村土地承包法》解释第14条已作出明确规定。这种情形大多是因为承包人在承包期内自身条件发生变化,如没有能力耕种土地或已进城务工后不再以种地为生,应允许承包人根据其真实意愿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流转,流转的期限由双方当事人在承包期限内约定,并签订书面协议。

  根据《担保法》34条、37条的规定,除了依法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四荒“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外,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物权法第233条也规定只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可以抵押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才可以抵押。但司法解释第15条规定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的,应当认定无效。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有什么用的相关内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最关键的一点作用就是可以当作抵押物进行使用。下面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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