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房地产法 > 土地管理法 > 农村土地承包法 > 关于农村土地所有权归属

关于农村土地所有权归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5 02:19:30 人浏览

导读:

所谓的土地所有权是对土地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一种权利,在我们的国家中,土地所有权归属是怎样的呢?城市土地与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到底有没有区别呢?那么,本文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农村土地所有权归属?

  所谓的土地所有权是对土地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一种权利,在我们的国家中,土地所有权归属是怎样的呢?城市土地与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到底有没有区别呢?那么,本文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农村土地所有权归属。

  一、关于农村土地所有权归属

  一般是集体所有,个人建房须提出申请,且是本集体组织成员。根据我国关于土地权属和土地使用的有关法律规定,目前,我国农村的土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只有农村居民可以在其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农村宅基地上建筑农民自住的房屋是合法的。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二、土地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

  1、一般农村土地纠纷

  (1)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2)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3)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2、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1)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2)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3)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农村土地确权含义

  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2013年1月31日下发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农村土地所有权归属的内容,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其它的法律问题,可以联系法律快车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