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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附着物赔偿标准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1 15:02:20 人浏览

导读:

在现在社会,随着人们的环保意识增强,现在在城市中也是随处可见的到处都有绿化带吗,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就是地面上的那些附着物,比如草地啥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地上附着物赔偿标准是什么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在现在社会,随着人们的环保意识增强,现在在城市中也是随处可见的到处都有绿化带吗,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就是地面上的那些附着物,比如草地啥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地上附着物赔偿标准是什么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一、地上附着物赔偿标准是什么

  房屋补偿标准

  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其他补偿标准

  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

  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

  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

  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150—260元。

  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5—280元。

  菜窖每平方米补偿180—330元。

  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190元。

  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450元。

  大门楼每个补偿2400元。

  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1000元。

  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15000元。

  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3万元。

  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80—150元。

  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

  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

  坟每座补偿5000元。

  异地安置补助费

  (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地上附着物赔偿标准是什么

  二、什么是地上附着物补偿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指国家建设依法征用土地时由用地单位支付给被征地单位的对地上物损失的补偿数额。

  《土地管理法》规定,被征用土地,在拟定征地协议以前已种植的青苗和已有的地上附着物,也应当酌情给予补偿。但是,在征地方案协商签订以后抢种的青苗、抢建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被 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实践中,可按下列办法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根据“拆什么,补什么;拆多少,不低于 原来水平”的原则补偿。对所拆迁的房屋,按房屋原有建筑物的结构类型和建筑面积的大小给予合理的补偿。补偿标准按当地现行价格分别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财产被拆迁的,由用地单位按原标准支付适当的拆迁补偿费;需要拆除的,按其使用年限折旧后的余值,由用地单位支付补偿费。但是,拆除违法占地建筑和超出批 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三、土地附着物在应用方面

  财产主要分为动产、不动产和智力成果。

  还有商品房和住宅之分。

  不动产

  不动产是指无法移动、或移动后会损害其用途和价值的财产,主要是土地,地上定着物如房屋、道路、桥梁、牌坊,地上附着物如花草、树木等。

  动产和不动产是相对一般情况而言的。

  股票虽然是动产,但公司可能是无法移动或移动受到限制的;机器、设备虽然是动产,但移动也可能会减损其价值。牌坊通常被视为地上定着物,无法移动或移动后会损害其价值,但是,有特别纪念意义的牌坊,从破旧的老屋转移到新建的博物馆,没准能卖出更好的价钱。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地上附着物赔偿标准是什么的全部内容。可以看到这些的赔偿还是十分优厚的,那些有这些建筑并且要进行征收的朋友们要多注意了。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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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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