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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是怎样进行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5-28 12:11:07 人浏览

导读:

对于房子来说,房子都是有一定价值的,对于房子的价值来说,房子的价值是需要我们去进行计算的,我们计算房子的价值的时候,往往需要专业的一个机构来进行计算,那么这个计算的过程是怎么计算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房地产估价是怎样进行的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对于房子来说,房子都是有一定价值的,对于房子的价值来说,房子的价值是需要我们去进行计算的,我们计算房子的价值的时候,往往需要专业的一个机构来进行计算,那么这个计算的过程是怎么计算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房地产估价是怎样进行的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房地产估价是怎样进行的

  (1)选择房地产估价机构及对估价师的资格进行确认;

  (2)提出估价目的;

  (3)与评估机构签定委托评估协议,提供评估所需的资料;

  (4)与评估师一道现场看房,获取评估所需的现场资料;

  (5)评估师出具评估报告。

  二、解决房产纠纷需提供哪些证据

  1、房屋产权凭证;

  2、房屋买卖合同及公证书;

  3、有关机关批准买卖房屋的文件;

  4、关于房屋交付情况的证明;

  5、买卖双方交付、收取房款的凭证;

  6、买主身份、买房用途及房籍情况的证明;

  7、共有房屋的其他共有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和同意出卖房屋的证据;

  8、出租房屋的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据;

  9、卖房人承诺的证据(如宣传资料、口头承诺等);

  10、房屋买卖价款属于市场价格或其他优惠的证据;

  11、根据案件情况,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据。

  三、各种房产纠纷该如何维权

  第一,凡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以及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装潢、设计、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当事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二,拆迁人与被拆人因拆迁补偿、安置等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主管部门或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

  第三,单位内部建房、分配公房使用权,是单位内部行政管理行为,职工对分房有意见,或者单位分房不合理引起的纠纷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而应由本单位或者有关行政部门解决。

  第四,单位分给职工住房使用权并订有分房合同的,职工由于本人原因离职、辞职,或被单位开除时,单位根据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权,由此引起的纠纷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五,因为有关部门审批建筑不当,影响他人通风、采光或者由于污染引起的纠纷,当事人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因违章建筑引起的房产纠纷,以及因违章建筑的认定、拆除引起的纠纷,行政机关不依法处理或处理不当,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作为行政案件提起诉讼。但是,当事人以违章建筑物为标的发生的买卖、租赁、抵押等民事纠纷以及因违章建筑妨碍他人通风、采光等引起的相邻纠纷,可以作为民事案件向法院起诉。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房地产估价是怎样进行的的相关知识,计算房子价值的时候,往往需要考虑的一个因素是比较多的,例如说装修的一个程度。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相关栏目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大家做出专业的解答来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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