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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暂定资质怎么认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5-12 16:33:22 人浏览

导读:

房地产商在进行土地的开发事务时,是需要有相关的资质认定的,必须要拥有相对应的资质,才能够进行后续的房地产开发事务。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房地产开发暂定资质怎么认定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房地产商在进行土地的开发事务时,是需要有相关的资质认定的,必须要拥有相对应的资质,才能够进行后续的房地产开发事务。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房地产开发暂定资质怎么认定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房地产开发暂定资质怎么认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企业条件分为一、二、三、四四个资质等级。

  (一)一级资质:

  (1)注册的资本不能低于5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经营要5年以上;

  (3)近3年的房屋建筑的面积累计竣工达到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是累计完成了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的投资额。

  (4)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的合格率达到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二)二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3人;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三)三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年以上;

  (3)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2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6)工程技术、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其他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8)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四)四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年以上;

  (3)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4)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5)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专业统计人员;

  (6)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7)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这些都是有证可查的,您可以向开发商索要。

  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首先定暂定资质,一年后,根据该企业的业绩核定资质等级。暂定资质有效期一年,可以延长两次,每次一年。

  二、房产开发的分类

  房地产开发包括土地开发和房屋开发。

  1、土地开发

  土地开发主要是指房屋建设的前期工作,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新区土地开发,即把农业或者其他非城市用地改造为适合工商业、居民住宅、商品房以及其他城市用途的城市用地;二是旧城区改造或二次开发,即对已经是城市土地,但因土地用途的改变、城市规划的改变以及其他原因,需要拆除原来的建筑物,并对土地进行重新改造,投入新的劳动。

  2、房屋开发

  就房屋开发而言,一般包括四个层次:第一层次为住宅开发;第二层次为生产与经营性建筑物开发;第三层次为生产、生活服务性建筑物的开发;第四层次为城市其他基础设施的开发。

  三、房产开发土地增值税怎么计算

  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一般是采取先预交后清算的方式进行的,一般的预征率在2%-4%,具体每个地方不一样的。先计算可以扣除项目金额,计算收入。收入-扣除项目金额=增值额,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增值率。

  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第六款规定,该扣除项目为“根据条例第六条(五)项规定,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加计20%的扣除”,即“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之和的20%。

  由于房地产开发行业自身的特殊性,在房屋建设中企业先取得对客户的预售收入,待建筑物竣工验收合格后再结算收入。税法中规定,对于预售收入按照一定的比例预征土地增值税,待项目清算完毕后再多退少补土地增值税款。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如果要是未超过1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如果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但是却没有超过2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所以在进行资质认定的时候,是需要根据对应的法律规定来处理的。好了以上就是房地产开发暂定资质怎么认定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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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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