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房地产法 > 保障性住房 > 经济适用房制度 > 经济适用房 > 福州经济适用房如何申请

福州经济适用房如何申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25 01:25:26 人浏览

导读:

经济适用房是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它是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福州经济适用房如何申请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经济适用房是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它是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福州经济适用房如何申请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福州经济适用房如何申请

  1、申请人向现居住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资料,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登记手续。

  2、初审公示;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日内对申请人信息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及有关组织或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调查核实后就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提出初审意见,并将进行公示,公示期15日。

  3、复核;各区房管局(马尾区房管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10个日内对申请人及其直系亲属在所辖区内的家庭住房状况进行查档核实,开具书面查档证明,提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的审核意见,并将经复核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报送市房管局。

  4、批准公示;市房管局在接件后将相关申请人及其直系亲属的身份信息转房地产档案管理机构对申请人及其直系亲属的住房状况进行查档核实,经查档并经审查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的申请人,在《福州日报》和市房管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15日。

  5、确定选房顺序;市房管局根据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进度和对申请人的评分情况,对经批准的同一批次申请人,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选房顺序。

  6、申请人按照已确定的选房顺序,到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选房和购房手续。申请人未按时前往选房或选房后放弃购房的,取消其本次购房资格,2年内不得重新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的申请人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二、福州申请经济适用房要什么材料

  1、经济适用房申请审批表;

  2、身份证、户口簿;

  3、结婚证;离异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及未成年子女抚养证明;

  4、未婚或丧偶的提交具结书;

  5、非村民或非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成员的证明;

  5、现住房证明;

  6、有无分配住房的证明;

  7、收入证明;

  8、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单位代扣缴凭证;

  9、失业证或实际收入情况证明;

  10、个体工商户,提供经营执照、上年度个人所得税及相关税收缴交凭证;

  11、申请人已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提交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未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由工作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的相关证明。

  12、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家庭、享受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家庭或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家庭,提供相关证件。

  三、福州不得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情形

  1、通过购买商品房取得本市五城区户籍的;

  2、申请之日前5年内购买或者出售商品房的;

  3、申请人或者其配偶已享受过政府优惠价政策性住房的;

  4、申请人与配偶已离异,但离异时间不足2年的;

  5、申请人与配偶离异时间虽满2年,但在离异前一方已享受过政府优惠价政策性住房的;

  6、申请人虽已建立住户公积金账户,但该账户未建立于市本级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福州经济适用房如何申请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只有符合条件的才可以申请福州经济适用房。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法律快车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