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时间晚于合同约定时间有效吗
导读:
对于合同的签订,大家要注意一下签订的时间,很多的朋友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往往只注重合同的内容,却也忽略了合同签订的时间,这其实对于个人权益是有一定影响的,那么合同签订时间晚于合同约定时间有效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有效,以签订之日为准,但是为维护合法权益,最好先订立合同。
合同的有效期分为合同的生效和合同的终止。
一般来讲,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生效的时间,一般认为是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
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成立之日即为生效时间;
如果合同中未约定生效时间,但对合同的生效有附加条件的限制,则以该附加条件达成时为合同生效时间。
如果没有约定合同的终止时间,那么判断合同是否终止的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般意义上的合同终止时间通常为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有确实的证据证明另一方无法履行或无法完整履行合同义务的,或对方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可随时解除合同;
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一方过失或故意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另一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可终止合同。
销售人员在和客户以要约、承诺的形式反复接触并基本达成一致后,应学会以明确,有效的方式对谈判成果进行确认,作为双方签订正式合同的依据。一般而言,在谈到结束以后,应以缔约谈判备忘录,缔约意向书等形式确认谈判成果,以备正式签订合同时参照。
对于制作的谈判文书被确认以后,应对内容进行确认并写上时间、地点、当事人、谈判成,果然后由双方签字、盖章,在法律效力上,缔约意向书、会谈纪要等主要具有以下的特点:
(1)按照《合同法》如果一方最终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正式合同,则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对方因缔约而受到的损失;
(2)这些文书有时可以起到补充正式合同的重要作用,正式合同对有关事项约定不明或者没有约定,而该事项又对合同的履行或者争议处理不可或缺,那么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可以按照这些文书记载的内容处理合同中的有关问题。
(3)这些文书有时可解释合同条款。由于在缔约意向书中一般包括已决条款和未决条款两部分,对于已决条款会直接成为合同中的条款,故在意向书中确定已决条款时应特别的谨慎,千万不要以为不是正式合同就随意的承诺,避免在签定正式合同时给自己造成不利;而对于未决条款由于是双方的分歧所在,可能会影响正式合同的签定,故在意向书中应对因未决条款达不成一致造成正式合同不能签定的情况,约定有相应的处理方式,以免有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以上就是关于合同签订时间晚于合同约定时间有效吗的相关介绍,对于合同的签订,大家要了解一下具体的签订流程,按照相关的规定,签订之前要仔细的阅读一下合同的内容,注意一些细节,如果对此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建议可以咨询一下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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