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房地产法 > 购房指南法 > 其他 > 外地人南京买房条件有哪些

外地人南京买房条件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26 05:40:53 人浏览

导读:

外地人想要在南京购买房屋的话,首先要提供在南京缴纳一年以上(含)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当事人还需要先到房管部门开具新购房资格证明。更多关于外地人南京买房条件有哪些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外地人想要在南京购买房屋的话,首先要提供在南京缴纳一年以上(含)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当事人还需要先到房管部门开具新购房资格证明。更多关于外地人南京买房条件有哪些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外地人南京买房条件有哪些

  外地人在南京买房需要先去房管部门开具新购房资格证明,然后再提供这些资料:

  1、开具新购住房证明申请表。

  2、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或未婚证明。

  4、户口本。

  5、一年以上(含)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

  购房者大多对房屋产权问题是一知半解,混淆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问题,“土地使 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房屋产权是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出让的。所谓房地产使用权,其实只是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决定了房产的使用权。

  业主所有的住宅除了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外,还拥有该房屋的国土土地使用权。

  也就是说如果房屋产权到期房子还在的话,房子依旧是你的,只是要补交土地税。房产产权期限是指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房子所有权本身。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为国家所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和交易使用权。

  住宅的使用权限是70年,从该地取得日算起。购房者只要有合法的产权证,房子就是私人财产,不属于国家。只要房子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子的所有权。 房产权70年从开发商开始盖房就开始算了。

  不能把土地产权70年和使用权70年混为一谈,也不能把“房屋的所有权”和“土地的使用权”混为一谈了,正确的说法是“土地的使用权一般为70年”。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

  三、房产过户注意事项有哪些

  1、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若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

  3、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5、若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

  6、若经法院判决的,需出具法院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如果当事人没有在南京缴纳一年以上(含)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的,则不能购买房屋。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外地人南京买房条件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