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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公摊面积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1-09 22:47:44 人浏览

导读:

公摊面积八大项目规程对房屋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作了详尽的规定,共包括八大项目。这八项分别是:1、相关权利人合法协议约定的应分摊的共有部分。2、建筑物内的公用核心筒、楼梯间、电梯间(井)、观光井(梯)、提物井、室外楼梯等垂直移动空间及各种管道井、垃圾井

公摊面积八大项目

规程对房屋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作了详尽的规定,共包括八大项目。这八项分别是:1、相关权利人合法协议约定的应分摊的共有部分。2、建筑物内的公用核心筒、楼梯间、电梯间(井)、观光井(梯)、提物井、室外楼梯等垂直移动空间及各种管道井、垃圾井道。3、建筑物内公用的公共门厅、大厅、过(走)道、走廊、檐廊、内外廊、门廊、入口大堂、疏散通道等平行移动空间。4、套与公共建筑空间之间分隔墙墙体面积的一半、外墙(包括山墙)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5、地面以上为本栋服务的变(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水泵房、设备间、工具间、值班警卫室等。6、突出屋面有围护结构的水箱间、电梯机房、楼梯间、风机房、设备工具间等。7、架空层内的大堂、值班警卫室、门厅、设备间、电梯间、楼梯间等。8、地面以上层高超过2.2米的消防避难层、结构转换层、设备层内的电梯间、楼梯间、设备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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