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押金不能及时返回,该怎么办?
问:我去年在一家中介机构租了一套房子,租期一年,有一个月房租作为押金,去年5月28日房子到期,我搬了出去,其他费用均已结清,除了电话费,因为固定电话费不能按日结,只能结清从4月20日到5月20日的,剩下8天成为问题的焦点(电信打印的话费清单只有长途,而没有市话)。我要求中介退给我一部分押金,留下几百元最后结清电话费后再退,中介不同意,他们要求我9月份结清8月20日以前的话费后再退,但从5月29日到6月20日这段时间的话费他们不管,协商多次无效,最后我同意7月份再说,但现在我担心,到时中介坚持6月20日以前的话费由我出,而话费清单又不能详细说明7月28日以前发生的话费,这该怎么办?如果打官司,我应注意什么?还有,7月份,中介会要求我先结清话费,再退押金,我担心他们不退给我,损失会更大,可否要求他们从押金中扣除话费?
答:你们5月28日租房到期并已退房。如果租房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的话,只能是5月28日以前的话费应由你方承担,5月28日以后的话费不应由你方承担。对于长途话费,能够确定哪些是7月28日以前的,哪些是5月28日以后的,因此应以话费清单为准。对于不能明确分清的市话话费,应当协商解决。如无法就退还押金及退还金额达成一致,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提起诉讼时首先应当明确本方的诉讼请求,即要求从押金中扣除5月28日以前的话费,剩余部分由中介公司返还给你们,其次要举出相应证据,如租房合同、退房日期、押金单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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