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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无证”房可获1+1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0-08 08:30:57 人浏览

导读:

购房者遇到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郑州市民刘先生的做法值得借鉴。刘先生向某开发商缴纳15万元购房款,两年多之后,房子竟然还“五证没一证”。刘先生一纸诉状把开发商告上了法庭。最后的结果是,开发商退还15万元购房款及相应利息,并另行赔偿刘先生15万元。【维权案例

   购房者遇到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郑州市民刘先生的做法值得借鉴。刘先生向某开发商缴纳15万元购房款,两年多之后,房子竟然还“五证没一证”。刘先生一纸诉状把开发商告上了法庭。最后的结果是,开发商退还15万元购房款及相应利息,并另行赔偿刘先生15万元。

  【维权案例】

  房子没有“准生证”郑州市民刘先生交了15万元的首批购房款,等了两年,所买房子的“五证”还是没有办下来,刘先生只得求助于法律2006年4月26日,刘先生看中了航海路与秦岭路交叉口某在建楼盘的房子,当时销售人员告诉他,房屋的各种证件正在办理中,并承诺很快就会办下来。

  刘先生选择了该小区3号楼17层的一套房子,面积108平方米,当天签订了一份《内部认购合同》,并缴纳了1万元定金。合同约定分期付款,刘先生在当年5月25日支付首批房款15万元。

  渐渐地,刘先生发现事情有点不对劲了。每次去售楼部询问证件办理的情况,销售人员总是含糊其辞,说“正在办理之中”。至于办理的情况如何,何时能办理下来,没有人能给出明确答复。

  就这样拖了两年多之后,局面仍然没有任何改观,开发商无法出示“五证”中的任何一个证件。刘先生慌了神,没有“五证”,房子即使建成了也是违规产品,这样的房子如何能住得安心?

  刘先生找到开发商协商,要求退房。得到的答复是,退房不可能,证件会尽快办理下来。开发商还是缓兵之计,这样下去拖到何时是尽头?思来想去,刘先生一纸诉状告了开发商,提出自己的请求:要求开发商退还15万元购房款,1万元利息,并支付赔偿金15万元。

  【判决结果】

  退还15万元,再赔15万元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开发商应返还刘先生已付房款并支付利息,同时,开发商还需向刘先生支付赔偿金15万元刘先生的代理律师、河南昌浩律师事务所刘宾律师认为,从刘先生与开发商签订的《内部认购合同》来看,其中的第一条、第三条和第四条分别约定了房屋基本状况、房屋销售方式、房屋价款、房屋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具备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被告已经按合同约定收取了首批房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之规定,这份《内部认购合同》应被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但是,这份《内部认购合同》违反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之规定,应认定为无效合同。刘先生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房款并支付利息的主张,法庭应予以支持。

  庭审中,刘先生还提出了一项要求:开发商对其已经缴纳的1万元定金实行双倍返还,即返还定金及房款共计16万元。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本案中,刘先生支付的1万元定金已经作为房款计入15万元之内,此数额与《内部认购合同》约定的首批房款数额一致,并且得到双方确认。

  因此,法院对刘先生“双倍返还定金”的要求不予支持,开发商应当向刘先生返还15万元购房款,并支付占用房款期间产生的利息,利息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此外,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即与刘先生签订《内部认购合同》,应对合同无效承担主要责任。开发商辩称已在签订合同时向刘先生声明房屋销售证件正在办理之中。

  但鉴于开发商尚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事实上不可能办理并取得《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简称《预售许可证》)。

  因此法庭认为,应当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关于“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的规定,开发商向刘先生支付赔偿金15万元。

  至此,刘先生长出了一口气:这15万元总算没有打水漂儿。刘先生说,虽然他拿到了退款和赔偿,但是自己已经被折腾得筋疲力尽,他希望广大的购房者能从他身上吸取经验和教训。

  【律师提醒】

  购房要认清“五证齐全”“五证”齐全方可放心购房,律师建议消费者买房前一定要求开发商出示《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河南昌浩律师事务所刘宾律师提醒说,购房者在购房时一定要记得查看开发商的“五证”,“五证”齐全方可放心购房。“五证”具体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五证”中最重要的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两者表明所购房屋属合法交易范畴。《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的预售范围为本项目可销售楼盘,购房者务必看清购买楼层是否在预售范围之内。

  如果购房者记不住“五证”的名称,只需看一下《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这“两证”就行了。

  因为一般情况下如果开发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拿不到《国有土地使用证》的,但挂牌出让的土地是先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未取得上述两个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是拿不到《预售许可证》的。开发商取得了《预售许可证》就可以证明该项目在规划、工程、土地使用等方面通过了政府的批准,就具备了将开发的商品房进入市场交易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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