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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有权利划线车位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18 17:55:22 人浏览

导读:

物业是一个小区里比较重要的存在,也是需要去管理小区的一些事务的,对于车位其实也是需要去管理的,但是对于物业的权利界限其实是不清楚的,所以物业有权利划线车位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个相关的知识点。

  物业是一个小区里比较重要的存在,也是需要去管理小区的一些事务的,对于车位其实也是需要去管理的,但是对于物业的权利界限其实是不清楚的,所以物业有权利划线车位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个相关的知识点。

  一、物业有权利划线车位吗

  物业公司无权擅自在小区楼间空地划出车位出租。小区楼间空地属于小区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50条及第55条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建筑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公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

  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利用物业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二、关于小区停车位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一条,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三、关于车库车位租售管理的专门性部门规章

  2008年3月20日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和广州市交通委员会联合制定了的《广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和车库租售管理规定》和2009年6月3日两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执行〈广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和车库租售管理规定〉的补充通知》,对车库车位的租售问题进行了专门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充分保障业主对小区车库车位租售情况的知情权。

  1、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其他房地产开发单位申请商品房预售时,必须按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车位的相关信息填报完整的楼盘明细表和项目概况,并在“阳光家缘”网站公示。

  2、规定开发企业在预售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同时应向购房人明确告知车位、车库的数量、租售方式、租金标准或最高售价等情况,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载明。

  3、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其他房地产开发单位出售或者出租车位、车库的,应当将出售或者出租方案在建筑区划内显著位置公示30日,并将出售或者出租方案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保障业主的首先租售权。

  1、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和车库数量无法满足本项目业主需要的,开发企业原则上不得向本项目业主之外的单位或个人出售或出租。在已满足本项目业主购买和租赁需要的前提下,开发企业确需将车位、车库出售或出租给本项目业主之外的单位或个人的,必须按照《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办理,也就是租赁业主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最长不超过6个月。

  2、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和车库数量无法满足本项目业主需要的,开发企业应采取竞标、摇珠等公开竞争方式出售、出租。

  3、车位、车库权属人出租或转让车位、车库,也应当首先满足本项目业主的需要。

  第三,保障业主的公平分配权。

  1、规定商品房项目车位、车库不得预售。 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其他房地产开发单位出售或者出租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前,需经初始登记确认权属。

  2、在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车位数少于本项目的房屋套数的,每购买一套房屋只能租售一个车库车位。

  3、为切实保障业主的公平分配权,车位、车库房地产权证应当注明权属人已购买本房地产开发项目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号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以便主管部门进行监控和管理。

  第四,允许增建机械和其他车库车位。

  为解决广州许多较早建设的小区缺少车库车位配套建设的实际问题,规定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其他房地产开发单位投资增建地上停车位,未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的,依照本规定执行。同时,鼓励开发建设机动车机械停车位,但该类车位只能出租,不能出售,并应当首先满足建筑区划内业主的需要。

  第五,鼓励提供机动车位供临时停车。为解决部分小区车位供求关系紧张的问题,还确定了鼓励开发开发商提供机动的车位,供临时停放的车辆使用。

  第六,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其他房地产开发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等名义拒绝提供停车服务。

  第七,规定平时利用人防工程停车的车位、车库办理房地产权证,但需注明相关使用注意事项。

  第八,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其他房地产开发单位不得擅自出售或者出租。

  第九,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

  第十,监管惩罚措施。规定对未按本规定执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关部门要求其整改并退回违规所得,并在网站和新闻媒体上曝光。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并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通报的管理和处罚措施。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关于物业有权利划线车位吗的相关介绍,物业对于车位是没有权利进行划线的,这个也是有一定的规定的,对于这方面的规定,其实大家可以好好的去了解一下呢,如果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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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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