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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合同丢失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7 14:41:14 人浏览

导读:

我们平时在外面工作,都是需要租一个住的地方,这是每一个在外面的人都会经历的,租屋的一个过程,租屋都是需要签订合同的,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出租合同丢失怎么办?下面就让我们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我们平时在外面工作,都是需要租一个住的地方,这是每一个在外面的人都会经历的,租屋的一个过程,租屋都是需要签订合同的,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出租合同丢失怎么办?下面就让我们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出租合同丢失怎么办

  1、如果是在中介租的房子,一般中介有合同备份,可以在中介复印一份。如果他们拒绝的,如果承租人对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即租金的数额、租金的支付时间和方式、租期,是了解的话,租赁合同丢失影响不大。承租人完全可以依法继续履行,中介是不能将承租人赶出去的,他们也不可能伪造合同。必要的时候,可以向法院起诉

  2、如果是通过房东进行的租房,租房子的房子没有合同不要紧,只要有租金交纳证明,押金条,这些都能证明合同的存在。如果承租的合同已经到期,不管房东是否将房子租出了,都与承租人无关了:如果是在承租的租期内,租房合同丢了,还是可以要求继承履行。租赁合同只是一个能证明租赁关系存在的强证明。但其它比如押金、收条、证人证言,也能形成证据链证明租赁关系的存在。

  二、房屋租赁合同需要约定的必要事项

  1、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

  合同中要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还要写明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可以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等等,这样有利于约定损坏部分的赔偿。

  2、双方当事人信息

  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家庭住址及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

  3、住房用途

  写明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4、租赁期限

  要写清楚从某年某月某日开始,至某年某月某日。一般合同自租赁期开始生效。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

  5、租金及支付方式

  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租金的金额大写和小写都写上较为保险。

  6、出租人的责任

  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承租人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

  7、转租的约定

  有的承租人想通过转租取得租金收入,这种转租行为会影响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双方应该事先在合同中对转租加以规定。如果允许转租,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分享转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许转租,而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则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8、违约责任的规定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以免产生纠纷时不好处理。

  三、房屋买卖合同怎么写才有效

  房屋买卖合同需写明,买卖双方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的价款;付款的期限、方式、地点;维修条款;以及违约责任等条款,才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介绍的关于租屋合同书怎么写、房屋租赁合同需要约定的必要事项以及房屋买卖合同怎么写才有效的全部内容,相信应该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还有什么法律问题需要帮助解决,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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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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