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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租赁合同无效情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5 03:11:19 人浏览

导读:

租赁合同是生活中最常见的合同之一,为了对交易秩序的保护,我国对于合同的效力进行了规定,其中包括合同的有效、无效等合同效力内容。那么农村土地租赁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些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租赁合同是生活中最常见的合同之一,为了对交易秩序的保护,我国对于合同的效力进行了规定,其中包括合同的有效、无效等合同效力内容。那么农村土地租赁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些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无效情形

  一、农村土地租赁合同无效情形

  我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

  (1)合同的基本条款要具备,尤其是交易的内容、履行方式和期限、违约责任要约定清楚。

  (2)查阅国家对该交易有无特别规定,目的在于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合法有效。

  (3)向律师事务所、公司法律顾问咨询相关业务的实际开展情况,了解业务发生纠纷的概率和纠纷的起因、种类,以便在订立合同时尽可能避免同样缺憾的发生。

  (4)可能的话,通过行政机关的公证、律师见证和公证,通过相关机构的中介作用,使合同的内容尽可能完备。

  (5)签署合同时合同表面要字迹清楚,整洁,推荐使用合同专用纸张打印。

  三、合同自由

  所谓合同自由,又称契约自由,是指当事人有依合同负担义务并受强制之履行的自由。合同之精髓是当事人自由意志之汇合,只要不违反法律、道德和公共秩序,每个人都享有完全的合同自由,这种自由被概括为著名的合同自由原则。按照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得按照自己的意志去自由地决定是否订立合同,自由地决定对方当事人,自由地决定合同的内容,自由地决定合同的形式。也就是说,合同自由的范围包括订立合同的自由、选择对方当事人的自由、合同内容决定的自由及选择合同形式的自由四个方面,其核心和实质是由当事人的意思决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近些年由租赁合同所引发的纠纷越来越多,其中很多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并没有仔细阅读合同中的条款而引发纠纷,因此您在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详细阅读合同条款。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农村土地租赁合同无效情形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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