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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调换协议更名要收费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8 21:23:13 人浏览

导读:

现在这个法治社会,越来越多的人会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以及积极的遵守法律的规定,维护法律的威信,毕竟法律是以维护社会秩序以及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为出发点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产权调换协议更名要收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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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调换协议更名要收费吗

  一、产权调换

  新《条例》中的“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产权,并按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结算调换差价的行为。

  即以易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被征收人失去了被拆迁房屋的产权,调换之后拥有调换房屋的产权。

  产权调换是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方式之一,其特点是以实物形态来体现征收人对被征收人的补偿。通常发生在被征收人不愿意获得补偿资金去市场购房的情况下,由征收人提供合适的房屋对被征收人进行妥善安置。是居住房屋和非居住房屋均可采用产权调换的方法,但排除了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

  产权调换尽管以实物形式体现,实质上是按照等价交换的原则,由征收人按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再由被征收人按市场价购买征收人提供的产权调换房屋,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与产权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差价结算。产权调换一般分为原地回迁和异地安置。

  二、产权调换协议更名要收费吗

  产权调换协议更名要收费。

  三、相关介绍

  “产权调换”是一种财产损害补偿方式,不是财产交易行为。

  现行拆迁法规关于房屋拆迁补偿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用货币的方式对被拆迁人房屋所有权的丧失进行补偿,即所谓“货币补偿”;一种是用转移房屋所有权于被拆迁人的方式对被拆迁人的损失予以补偿,即所谓“产权调换”。旧房被拆除,被拆迁人对旧房的所有权即已灭失。因为拆迁行为使得被拆迁人的房屋所有权灭失,造成了财产利益丧失,所以需要“补偿”。

  无论是用货币补偿,还是用房屋补偿,其法律意义在于“补偿”。因此,国务院拆迁条例中对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签订的协议称为“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由此可见,所谓“产权调换”是一种财产损害补偿行为,将新房的所有权转移至被拆迁人名下,用以补偿其原有房屋所有权灭失的财产损失。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产权调换协议更名要收费吗的相关内容。产权调换协议更名是要收取一定的费用的,其实细想就不难理解,是对名字不合心意,不属于相关工作人员的错误,所以是要自己负责的,收取费用也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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