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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自住型商品房出售的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2-03 09:16:21 人浏览

导读:

近些年来,楼价飙升只涨不跌的态势让许多没有住房的人更加买不起房,住房严重供不应求,而自北京自住型商品房推出后大大缓解了供求关系,也给许多买不起房的平民百姓带来了希望,那么什么是自住型商品房呢?自住型商品房的申购条件是什么呢?北京自住型商品房出售条件有哪些?购买自住型商品房时承担的法律责任?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疑答惑。

  近些年来,楼价飙升只涨不跌的态势让许多没有住房的人更加买不起房,住房严重供不应求,而自北京自住型商品房推出后大大缓解了供求关系,也给许多买不起房的平民百姓带来了希望,那么什么是自住型商品房呢?自住型商品房的申购条件是什么呢?北京自住型商品房出售条件有哪些?购买自住型商品房时承担的法律责任?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疑答惑。 

  一、什么是自住型商品房

  自住型商品房是北京为进一步完善本地住房供应结构,推出的中低价位自住型商品房,自住房以90平以下为主,最大套型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40平米,销售均价原则上按照比同地段、同品质的商品住房价格低30%左右的水平。

  二、自住型商品房的申购条件

  1、本地户籍名下一套内住房京籍家庭。

  2、非本地户籍:持有有效暂住证,并连续五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且名下无房的非京籍家庭。申购家庭定义为夫妇及未成年子女。

  3、单身者购买需满25岁。

  4、本市户籍的无房家庭和目前已在轮候经适房、限价房的家庭可优先购买。

  三、北京自住型商品房出售条件有哪些

  1、自住型商品房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原则上五年内不得转让。

  2、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五年后转让的,如有增值,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商品住房价格和该自住型商品房购房时的价格差价的30%将那土地收益等价款,购房人将自住房转让后,不得再次购买自住型商品房。

  北京市住建委2013年10月22日发布,2013年北京将推出2万套自住型商品房,2014年计划推出5万套左右。此类住房价格比周边商品住房低30%左右,面向全市符合限购条件的家庭;购买此类住房后五年内不得上市,五年后上市收益的30%上交财政。

  四、购买自住型商品房时承担的法律责任

  开发商与购房家庭签订购房合同后,若购房家庭骗购,虚报等一经查实,开发商会与其解除购房合同,购房家庭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且五年内不得在本市购买住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北京自住型商品房出售条件有哪些的内容,自住型商品房的推出确实缓解了不少未购房百姓的一些焦虑感,满足了一定的购房需求,也减少了楼市的一些投机行为,短期自住型商品房的二次出售概率比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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