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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继承协议书内容要求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1-22 05:11:51 人浏览

导读:

进行房产继承的时候,为了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以及其他的意外情况,往往是选择进行签订房产继承协议书的形式进行房产继承。那么,在房产继承协议书当中,包含了什么内容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房屋继承协议书内容要求有哪些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进行房产继承的时候,为了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以及其他的意外情况,往往是选择进行签订房产继承协议书的形式进行房产继承。那么,在房产继承协议书当中,包含了什么内容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房屋继承协议书内容要求有哪些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房屋继承协议书内容要求有哪些

  甲方:×××乙方:×××甲乙双方就遗赠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甲方所有的×××,在甲方死亡后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的证明为:。

  乙方应于每月十日前给付甲方生活费×××元,医疗补助费×××元。

  乙方应在甲方去世后三十日内办理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转移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遗赠,其遗产可按法定继承处理。

  甲方应负对遗赠财产的维护,不得随意处理遗赠的财产。如果甲方故意将财产损坏或者送给他人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甲方拒不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乙方应当按时给付甲方费用。逾期给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协议。如果连续三个月不给付费用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年××月××日

  二、如何进行房产继承

  (一)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如父母健在,其房地产子女就不能继承。父母意愿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子女是可以的,但这种行为叫生前赠与,不叫继承。

  (二)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即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我国继承法确定的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三)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不能把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以及合伙财产不加分割作为遗产来继承。像这样的财产必须分割以后属于死者个人所有的部分才是遗产。一切非法所得的财产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

  三、房产继承的法律条件

  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
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其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没有遗嘱或协议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房屋继承协议书内容要求有哪些的相关内容。房产继承协议书的书写并不复杂,大家如果觉得存在书写方面的困难的话,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下面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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